变电站防误操作系统改造实施指导意见
第一章 改造目标
第一条 变电站防误操作系统改造目标是具备省公司《变电站防误操作技术规定》中规定的防误系统功能,即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电气闭锁”的防误系统形式(简称“监控防误系统”),实现站内、站间完善防误操作闭锁功能,统一全网变电站的防误系统形式。
第二条 变电站完善的防误操作功能的改造目标可以结合变电站改造工程分步实施,在今后的5-7年内逐步实现。
第三条 已经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简称“综自”)防误操作逻辑闭锁的变电站,应对照完善的防误功能要求,排查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造计划,逐步改造完善。
第四条 尚未综自改造的变电站、综自系统不具备防误操作逻辑闭锁功能或采集设备位置信号不全的变电站,目前使用的微机防误系统或其它装置型防误系统,可以作为一个过渡方式继续运行,但必须结合一次设备或自动化设备改造,排定改造计划,逐步实施。
第二章 改造原则
第五条 变电站防误操作系统改造成监控防误系统的关键要素是:综自系统改造成具备完善的防误逻辑功能、刀闸等设备改造成具备电动遥控操作功能、采用专用接地装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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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临时地线并接入综自采样、重新铺设电缆健全电气闭锁回路,实现变电站一次设备信号采集齐全及遥控操作功能,并注意以下要点:
1、监控防误系统的逻辑判别条件中应加入电流、电压模拟量的判别;
2、监控闭锁回路解锁与间隔内电气闭锁解锁分开; 3、监控采集断路器、隔离开关及接地闸刀等一次设备位置信号应采用常开、常闭双位置接入;
4、隔离开关及接地闸刀闭锁回路电源与其电机电源分开
5、实现线路带电闭锁接地功能
第六条 尚未综自改造的变电站,结合综自改造,进行防误系统的彻底改造,一步到位实现完善的防误闭锁功能;已经综自改造的变电站,结合综自换代、变电站扩建及改造工程进行;也可根据变电站现有微机防误系统等防误装置的运行健康状况,按轻重缓急排定改造计划,进行专项改造。
第七条 设备的电动、遥控功能应结合设备改造实现;变电站综自改造或换代时,若设备不能同步电动、遥控改造,则应将电缆铺设到位,便于今后设备改造时接入。
第 目前运行状况良好的微机防误系统可暂不改造,加强运行维护,并结合变电站改造工程制定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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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运行状况不良、解锁频繁的微机防误系统,若短期内不能彻底改造,可采用更新换代方式,更换为质量可靠的同类装置,但每站仅限换代一次,直至彻底改造。
第十条 对解锁回路功能设置、有源线路带电闭锁等方面不满足要求的变电站,也应排定计划逐步改造。
第十一条 采用单母线、线变串或桥结线等简单主接线方式的变电站,应直接改造成“计算机监控系统逻辑闭锁+完善电气闭锁”方式。即使综自防误功能暂时不完善或不具备,初步改造也应完善电气闭锁,不能电动的设备采用电磁锁,不再采用微机防系统误改造过渡。
第十二条 采用GIS、PASS、开关柜等组合电器的变电站,一般已具有完善的电气闭锁功能,应完善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防误闭锁功能,两者应接成“串联”关系,分别解锁。
第十三条 用于防误闭锁回路的一次设备辅助开关,如因质量问题影响闭锁回路的可靠性,可改用真空密封型等高质量辅助开关,确保防误功能可靠实现。
第三章 微机防误系统的完善要求
第十四条 微机防误系统应采用工控机方式,取消模拟图板方式,电源应采用变电站内不停电电源。
第十五条 微机防误系统主机应与站端综自系统接口,实现与一次设备实时对位,对综自没有采集的设备位置信号,由电脑钥匙回传实现对位,确保模拟预演时设备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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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正确,有效防止误操作。本身已具有设备位置状态采集的在线式微机防误系统,不再与站端综自系统接口。
第十六条 对电动设备,编码锁具应对断路器、闸刀等设备操作电气回路进行控制,在本间隔端子箱中集中安装;电动设备手动操作无闭锁时,则应在其机构箱门上用编码锁闭锁,避免在电动操作失灵进行手动操作时跑错间隔。
第十七条 间隔内的电气闭锁回路可待变电站防误系统整体改造时一并完善,也可结合设备停电修试时,按间隔逐一完善,为实现完善的“监控防误系统”方式做好准备。
第十 临时接地线的接地点应纳入微机防误系统进行控制,配置的接地锁具及其与地网的连接应满足故障通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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