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工作计划
为为深入贯彻、省《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意见》、《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妇幼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通知》、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推进健康扶贫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一)完成15000例宫颈癌检查和1000例乳腺癌检查任务;
(二)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
(三)农村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四)妇科检查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五)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涂片合格率达80%以上;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随访,随访率达90%以上;
(七)建立宫颈癌检查可疑病例转诊绿色通道。 二、服务对象、时限要求和检查机构
(一)服务对象:镇安县35-岁农村妇女。 (二)时限要求:检查工作在3-9月进行,10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初检工作。
(三)检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和各项目镇卫生院为“两癌”检查项目服务机构。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领导总负责、项目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县妇保院要切实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召开项目年度会,总结近年来“两癌”检查工作的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统筹安排 “两癌”检查总体工作,保证组织领导到位,人员安排到位,工作职责到位。
(二)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倡导及召开项目会议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包括行政领导、社区群众、家庭与个人,大力营造社会齐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召开群众会、入户访谈等方式,宣传“两癌”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开展“两癌”检查的好处与必要性,提高群众的积极性与参与意识。
(三)开展基层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县妇幼保健院要组织妇产科医生、检验医师和妇幼保健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项目目标、内容、管理、监督评估和“两癌”的病因、诊断、治疗、预防、检查程序、项目各类信息登记表填写的要求等内容;各镇负责对所有参与检查的卫生院工作人员和村医进行项目知识培训。
(四)严格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两癌”免费检查的项目要求和工作流程,组织农村适龄妇女到医疗保健机构做“两癌”检查。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检查现场和人员的安排,以促进项目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1.宣传动员:对妇女“两癌”检查的重要意义和防治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和检查参与率。
2.检查登记:对辖区内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发放并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后,组织安排检查工作。
3.开展检查:督促适龄妇女按照要求到指定初检机构接受“两癌”检查。承担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对“项目妇科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登记册”和“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报告单”的基础信息部分进行登记,并将妇科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
4.结果反馈与随访:县妇幼保健院将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反馈至初检医疗保健机构。初检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必须在3个月内对可疑或异常病例进行随访,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及治疗,并完成“两癌”检查“个案登记表”与“阳性确诊患者追踪随访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
(五)规范信息管理,掌握工作进度
县妇幼保健院及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及时将受检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到“镇安县区域信息化
管理系统”中,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填写并完善项目各类表册资料,按时按要求上报项目信息。各镇(办)卫生院月报于每月25日前上报,季报分别于1月、4月、7月、10月20日前统计上报;县妇幼保健院要按照项目要求,加强信息审核、统计上报及个案登记表的网报录入等各项工作,报表及时、准确,杜绝虚报情况的发生。
(六)严格经费管理,保障经费用途
县县妇保院设立项目支出专用账户,做到核算,专人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按工作量核拨项目经费。
四.监督与检查
县妇幼项目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半年、年终进行绩效考核。各镇(办)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每月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群众真正享受到国家的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