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实验学校课内诗文朗诵比赛方案
一、参赛对象
一至九年级的全体学生。 二、比赛时间
2013年4月12日下午1:30——4:00(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
学校教学楼前的广场 四、比赛要求
1.比赛用语:普通话。
2.比赛方式:以抽签方式出场,全班诵读(不得带稿,可配乐) 3.诵读材料:范围是现行本册语文教科书中的课文,由教导处及语文科组长商定后定下的内容作为比赛材料。 五、评奖办法
1.评委:由姚敦基、石子洁、李洪浩、高素素、钟慧琼、邹国萍、陈炎科担任。
2.奖项设臵;分小学组低、中、高年级以及初中组进行评奖,其中:小学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初中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另设2名优秀奖。
3.计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评委的平均分值。
六、评分标准(与市标准一致) 1.普通话准确清晰(20分) 2.内容正确(10分)
3.诵读自然、整齐、声音洪亮,富有表现力(40分) 4.仪态得体、队列整齐(10分) 5.现场效果好(20分) 七、注意事项
1.各班要做好比赛前的准备工作,要求每个学生都参加比赛。 2.参加比赛的班级,请班主任于4月8日到教导处抽签以确定出场顺序。
3.比赛期间,各班主任组织好本班纪律并保持所在场地干净整洁。
黄埔实验学校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