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结算组对账注意事项
1、派送费站点账期,当月出上月数据,如2月份出1月数据,站点调取数据的时间按中心的发货时间1月1日0点---1月31日23:59:59
在运单-派件运单查询介面导资料.签收状态选择已签收,直接点击查询。如图例:
查询数据显示后,选择以下字段导入EXCEL表格,计算好派费。
2、各站点请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派送费账单发给中心财务人员,中心财务人员核对好后,将上月中转费账单也一并返给各站点,双方收到账单后请及时核对。
如站点未做派送费账单未在规定时间发帐单也不按此流程操作者,由中心出账单的,每次费用50元,直接在账单中扣除。
3、所有账单数据请在当月25日前确认,关于账单中扣罚款数据,如有疑问,请及时向监察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