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文件编号:ZLJX/AW-2017 编制:安全生产委员会 审核:xxx 批准:xxx
发布:年03日实施:版本号 A/0 分发号 发放部门 受控状态 2017月052017
年03月05日
目录
1安全方针 2安全目标
3安全目标和指标考核办法 二、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2公司主要领导(董事长、总经理、生产副总)安全职责 3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职责
4综合管理部安全工作职责 5生产的安全生产职责 6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7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8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9车间工人(科室职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0安全生产承诺书 11安全生产责任书 12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三、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五、教育培训
1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六、生产设备设施
1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3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七、作业安全
1作业场所安全管理
2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3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4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5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6生产现场6S管理制度 7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8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9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八、隐患排查与治理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
1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十、职业健康
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一、应急救援管理 1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
一、安全方针目标
1安全方针
忠良机械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控制风险,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安全方针内涵:
安全第一: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卫生。
预防为主: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需要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体系,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
控制风险:基于风险防范的原则,进行风险源的识别和风险评估,采取适当的应对防范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综合治理:建立安全标准化体系,规范安全操作,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强调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控、考核,查找、整改安全问题,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全员参与:安全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全体员工的一致高度重视和参与。需要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互相关爱,相互监督,全员参与,共同努力,确保安全。
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持续改进。健康安全环境非一日之功,要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遵循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PDCA现代安全管理模式。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这一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更好地促进企业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2安全目标
总体目标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安全工作方针,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各类事故,不损坏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员工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争创安全生产三级达标企业。 总体安全指标: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贯标,总体安全指标实现六个零,五个达标。 六个零:
1、死亡及重伤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6、职工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五个达标:
1、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 3、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4、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达标率为100% 5.三废排放监测达标率100%; 3安全目标和指标考核办法
为保证总体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完成,公司对主要责任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并与各级管理部门和主要责任领导签订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考核内容:
a.控制指标有: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等。
b.工作指标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安全隐患整改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 考核方法:
a.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 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
b.考核分值计算。根据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40分,工作目标为60分。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c.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考核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总分60分以下的定为“较差”;69—79分定为“一般”;80—分定为“比较突出”;90分(含90分)以上的定为“突出”。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考核表:
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考核表
序号 考核 评价要点 目标 100 分数标准要求和评价办法 备注 不超过下达控制指标不扣分,轻伤1.伤亡事故起数; 控制 1 目标 3.职业病。 故扣30分,发生职业病扣20分。 1.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由车间主任亲自抓安全生2 产责任(听取汇报或回报),亲自部署; 2.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5 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年会,达不到的扣2—4分;按要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不扣分。每少一次扣22.伤亡人数; 40 故每发生一起扣15分,发生死亡事事故每次发生一起扣5分,重伤事以责任状控制指标为准 年终实分; 地考核 制落实 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奖惩制度落实。 无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未分解责任状的扣3分; 奖惩制度未落实的扣2—4分。 未展开社会性宣传教育活动的扣2—4分; 安全生3 产教育培训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未组织或组织不力的,扣2—4分; 2.“安全月”活动情况; 3.特种工持证情况。 检查有问题的扣2—4分; 特种工持证率低扣2—4分。 重大事1.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未故隐患进行全面登记、建档和监控,制4 监控和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 安全专2.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 项治理 未及时更改的,发现一起扣5分; 分; 10 未制定整改方案的,发现一起扣5考核 建档的扣6分;不合格的扣4分; 年终 对重大事故或危险源未进行登记,5 培训率低,组织工作差或培训结果考核 年终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的,每少一次扣2分。 安全标志牌不全,扣3—4分; 安全标5 志警示 2.安全警示牌。 安全警示牌不清洁,扣2—3分; 1.安全生产的整改资金落实情安全生况; 产资金6 投入情3.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况 情况。 入,扣7—10分。 未定期展开日常,专项检查的扣21.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安全检2.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7 查整改求的执行情况; 情况 3.检查记录的填写情况。 无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的扣4—8分。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生产安执行情况; 全事故8 报告处3.指定专门救援人员情况; 理情况 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未对专门救援人员进行培训的扣2修订的扣2—4分; 2。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情况; 5 事故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或不及时考核 扣2—4分; 年终 未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0 扣5—10分; 考核 未按规定对隐患进行整改和复查的日常 —4分;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的投2.安全劳防资金落实情况; 10 扣5—6分; 考核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年终 未按规定落实劳防资金,扣5—6分; 1.安全标志牌; 5 安全警示牌不全,扣3—4分; 考核 日常 按规定经过演练。 —4分; 无演练发现一起扣2分。 1.及时、准备统计报送各类安统计信息未按时限上报或出现数值报表和9 安全档全生产情况调查表; 差错,每次扣1—3分,瞒报扣5分; 2.有关文件及材料及时报送、5 未按规定传达办理的扣1—4分; 案管理 传达、办理情况; 相关档案,台帐不健全的扣2—4分。 3各类安全管理档案及台帐。 1.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方法在全区有借鉴意义; 2.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方法在工作创全市有借鉴意义; 10 新及评3.某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获优情况 得表彰; 4.某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获得表彰。 二、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副总为主要责任人。
有一项得5分。 据 5 有一项得3分; 料为依有一项得5分; 文件材有一项得3分; 以相关考核 日常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技术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5、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和资金保证)的提供。 6、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7、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8、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0、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1、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12、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公司主要领导(董事长、总经理、生产副总)安全职责
a.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b.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和资金保证)的提供。
c.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d.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e.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关决策和保证实施。
f.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加强劳动保护,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其它疾病对职工的危害。
g.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要如实报告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h.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i.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j.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3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职责
a.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贯标工作。负责安全体系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b.负责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和资金保证)提供、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
c.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确定制定安全方针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d.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加强劳动保护,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其它疾病对职工的危害。
e.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要如实报告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f.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督促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g.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h.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4综合管理部安全工作职责
a.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精神,按要求布置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b.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c.督促各部门、车间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按规定持证上岗。
d.督促各部门、车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和问责制。 e.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f.依照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和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对违章、违纪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罚。
g.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作,不断改善作业环境。
h.会同和协助各部门、车间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纠正,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况予以制止。 5生产的安全生产职责
a.在公司的领导下,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主要分管责任。
b.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c.参与组织和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d.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e.定期组织生产部门展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予以落实。
f.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车间、班组和个人。
g.定期组织生产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核工作。
h.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造成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i.定期组织召开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j.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或规定、督促检查从业人员正确穿戴,并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6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a.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b.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宣传,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出席情况进行考核。
c.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职工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d.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e.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f.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及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司报告。
g.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h.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生产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7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a.保证国家和上级法律、法规、制度、指示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安全管理“五同时”,即生产计划有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布置工作有安全生产要求、检查工作有安全生产项目、评比方案有安全生产条款、总结报告有安全生产内容。
b.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c.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安全生产日活动,及时解决从业人员提出的安全生产正确意见。
d.组织部门和车间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e.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f.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从业人员妥善保存,正确使用。 g.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生产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h.组织本车间的安全管理,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车间、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8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a.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成员的安全行为负责,是企业基层组织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b.坚持召开班前安全会,在布置安全生产任务的同时,具体布置安全措施,保证自己不违章指挥。
c.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d.负责对新调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包括实习、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e.负责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f.发生工伤事故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
g.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等物品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h.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9车间工人(科室职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a.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b.精心操作,作好各项记录,交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要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c.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d.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处理和报告。 e.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f.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g.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h.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10安全生产承诺书
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提高公司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保障本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安全、稳定,作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此,向广大员工和社会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各级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保障其受到严格执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持续完善安全工艺、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4、经常参加公司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5、对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6、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整改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8、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积极弘扬公司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9、落实安全奖惩,做好绩效考核,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安全先进典型,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接受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总经理:
年月日
11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责任书
甲方:企业xxxx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车间(部门、车间、班组、员工)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切实保证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特订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控制指标
1)事故起数、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各低于上年%。 2)职工事故死亡人数等于零。 2、工作目标
1)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各车间负责人兼任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逐级落实,明确责任。
3)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把制度和规程要规范地悬挂在各车间醒目处。职工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严禁违章作业行为。
4)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对职工教育培训每月一次,对新职工在上岗前要先进行上岗培训,并有记录。同时要积极利用大幅标语、醒目标志进行宣传,提高职工及业务往来客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的知识。 5)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车间、班组各做好记录。
6)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率为100%。
7)做好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企业对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检查及隐患整改,都要有建立台帐记录并归档。
8)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由车间安全员兼管,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充装。对职工要进行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电工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检修。非电工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电工去整修,
严禁擅自操作。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定位堆放,严格管理。对生产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抢修。对不完好设备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停止生产。
9)严禁职工上班穿拖鞋、赤脚、敞衣、赤膊、穿高跟鞋、穿裙裤、戴围巾、留长发及酒后上班。要坚守本职岗位,不准擅自离岗串岗。配电房不准非本岗位职工进入。
10)要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万一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本车间(班组)员工严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全年生产均安全的人员,年终给予安全奖。对违章作业而发生事故的肇事者,从严惩罚,决不姑息。
3、奖惩规定
1)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没有落实到位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2)完成控制指标和落实工作目标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12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1奖励条款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①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②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③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④抢险救灾有功者;
⑤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⑥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⑦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评选,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 2惩处条款
2.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处罚:
①事故责任者;
②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③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④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⑤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⑥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⑦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⑧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⑨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2.2处罚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违法犯罪三种:
①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②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③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的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司安全费用的专项使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3引用文件
财企【2012】16号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费用》的通知。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为从业人员缉拿保险费用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薪酬的经费的预算和管理。
4.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设施购置、维护费用的预算和管理,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4.3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及福利品费用、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管理。
4.4安委会负责确定安全投入范围,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投入的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5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 5总体要求
5.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执行,财企〔2012〕16号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a)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b)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c)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d)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e)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5.2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运用该专户的资金必须有由安委会主任签字认可。 6管理细则
6.1财务明细科目及具体列支内容: 序 会计科目 具体内容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如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消1 安全等培训费 防专业技能培训等。 (1)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 (2)从业人员的保健费用:如健康查体费用,劳保用品费用及夏(冬)2 劳动保护 季四防保障用品费用等。 (3)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费用。 (1)安全宣传、安全活动费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费用等。 3 安全宣传、奖励 (2)安全表彰、奖励费用等,包括应急队员的补助费用。 4 安全设施及维护 (1)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费用:如更新安全设备、设施、消防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及其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维修等。 (2)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的费用和事故应急救援定期演练的费用。 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电气设备的检验、检测费用:如锅炉的检测及用电5 检验、检测费 设备耐压试验费用和粉尘、噪音等检测费用。 (1)、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评价费用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安全评估、专家咨询6 费 (2)专家咨询、安全标准化建设费用。。 (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和维护保养的费用。 (2)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费用;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如7 安全措施费 防灭火项目、通风除尘或防毒项目、防噪音项目等。 (3)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劳动卫生设施所需资金投入。 (4)本单位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8 其他 其他有关安全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估、整改、监控等费用。 6.2使用管理 7.奖惩
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对因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或被挪为它用,而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工身体健康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并发布适用法律法规清单。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并负责收集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信息。 4工作要求
4.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A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B地方法规和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C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D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E国家公约等。 4.2获取方法
A上级发文、转文; B报刊、杂志登载;
C会议获取;
D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E通过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F上网查询; G其他渠道。 4.3识别和确认
4.3.1综合管理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单位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各部门、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4贯彻执行
4.4.1综合管理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4.4.2各部门、车间将本部门、车间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4.3各部门、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4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5查询和更新
公司综合管理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查询和更新,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相关记录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2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安全文件档案的管理。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文件与资料的分析整理,识别出各个部门的文件与资料,分别存档,并做好存档记录;
3.2对公示的文件资料进行识别与控制,保证发放到各个部门使用的文件资料准确性与及时性; 3.3文件与资料不得随意外借,如确实需要借出,需做好登记记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外借。 4管理要求 4.1安全文件的编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编程的编制、评审和修订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生产部主管收集、整理、编制并拟定文件和制度,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生效后可以下发各部门实施和遵守。 4.2文件的发放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文件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技术性文件由生产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其他部门的专业文件由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4.3安全文件使用和保管
4.3.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4.3.2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4.4安全生产记录 4.4.1记录的种类
安全生产文件记录内容如下: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 4.4.2记录的填写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反映相应过程。填写内容要求及时、真实、完整、不得漏项、字体应规范、工整、清晰、版面整洁、签名栏应由相应负责人起笔签名。 3.2记录立卷归档
3.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各单位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卷。 3.3文件记录档案保管
3.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档案借阅
3.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档案销毁
安全记录保存期为3年。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教育培训 1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增强本厂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 3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教育培训的管理。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教育培训管理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每年初按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
4.1.1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
为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必须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健康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素质。公司每年按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企业职工培训工作重点是:对在作业过程中与质量、职业安全健康有影响的职工进行的培训,新规程及规范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等。 4.1.2培训任务
a)相关职工培训
公司按计划对新进入公司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对原有部分职工进行整合型管理体系的补充培训。
b)新规程、规范培训
为贯彻执行安全作业规程、规范及各项管理规定,对在岗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安全作业规程、规范为内容的培训。
c)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d)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于新进职工,为了使他们对企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能够尽快达到上岗要求,对新职工进行以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知识、产品质量意识为内容的教育培训。
e)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根据相关部门下发文件中“在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检”的要求。组织在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和复检培训。 4.1.3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a)安全技能教育
①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等; ②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③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b)安全知识教育 ①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②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③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c)安全法规教育 ①生产法律; ②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d)安全思想教育 ①思想教育 ②纪律教育 4.1.4安全教育的方法
a)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都必须进行公司、车间和班组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b)特殊工种教育
按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电工、锅炉工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c)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安全生产、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d)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e)职业健康教育 f)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4.1.5培训时间
a)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b)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c)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生产工作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黑板报、安全技术交流、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会议等形式。
d)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e)专业性安全教育:生产车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f)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a)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对职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职工培训工作更紧密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
b)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制度:凡上级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取证不准上岗;对企业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职工按公司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c)不断完善和修订职工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对职工培训工作进行监控。 4.1.7教育培训要求
a)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重视职工培训工作,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各部门根据职工培训计划具体实施。
b)外送职工参加培训,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对已经参加培训或培训结束后再办理审批手续的职工按不符合培训管理规定对待。培训结束后,由所属部门持证书、评价材料等到行政部备案。 4.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接受市安监局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4.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a)公司根据规定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进行考核,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b)新入厂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c)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d)岗位操作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e)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4.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a)公司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b)公司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碰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4.5安全文化建设
公司通过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竞赛等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认识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具有精华特色的安全文化,以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持续提高,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5相关文件和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册》 《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
《安全生产培训签到、评估和成绩记录》 《个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卡片》 《外来人员登记台帐》 《相关方培训记录》
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3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生产部予以配合。 4内容与要求
4.1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4.1.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4.1.6危险物品保管
4.2综合管理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生产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4.3生产部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4.4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作业。
4.5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安监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从事相关工作。
4.6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4.7“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证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安委会补发。 4.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4.9综合管理部每年根据本公司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4.10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生产副经理批准同意。 4.11对违章作业或指挥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持证人员出现以下情况的,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4.11.1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11.2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4.11.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4.11.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六、生产设备设施 1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
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生产设施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4.1.2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4.1.4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生产设施使用
4.2.1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
4.2.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2.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4.2.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生产设施维护
4.3.1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设备设施检修
①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②生产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③生产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④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⑤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4.4.2检修安全规定
①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②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③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④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⑤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⑥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⑦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①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②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③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④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⑤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4.5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4.5.1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4.5.2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5.3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5.4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5.5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6安全设施管理
4.6.1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6.2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4.6.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6.4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4.6.5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5相关文件和记录
《生产设备设施台帐》 《设备设施检维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 《设备设施验收记录》 《设备设施报废和拆除记录》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建设设计、施工和运行“三同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设备设施的“三同时”设计、建设施工和投入运用。 3职责
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内容与要求
4.1“三同时”的定义
公司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三同时”评审
4.2.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上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a)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b)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c)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4.2.2公司安委会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相关部门同时参加。 4.2.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相关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4.2.4安委会及相关部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的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行项目建设。
4.3新产品的开发、试制
4.3.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车间在制定试验计划的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4.3.2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在试验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废料的性质,采取妥善有效的防护措施,制定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3.3在试验前,必须制定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应急用品,并报总经理批准。
4.3.4在试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试验计划逐项落实防护器具和应急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允许进行试验。
4.3.5试验总结时,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5.3.6试验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4.3.7新项目、新产品、新工艺投入中试、正式投产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验、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4.3.8试验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4.3.9试生产前,项目总负责人应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试产,并初步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进行防护、如何进行应急处理。试产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艺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4.4“三同时”的验收
4.4.1负责施工的部门在项目竣工后,负责通知公司安委会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4.4.2验收内容
a)安全项目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b)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c)建设项目和安全项目的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验收文件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建设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施工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4.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3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厂区环境,确保厂区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厂区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厂房建筑及新建、改建、扩建、室内装修项目及燃油(气)锅炉等设施消防(当地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工作。
3.2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厂房、仓库、烟囱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应按国家标准安装避雷设施,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具有检测资质的部门)。 3.3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做好厂区内的安全工作。 4管理要求
4.1企业建筑结构符合国家相关防火标准和有关规定;危险设施的避雷设施保证完好并定期检测;同时做好厂区内的安全工作。
4.2建筑结构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室内装修项目及燃油(气)锅炉等设施必须经消防审核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厂房、仓库、烟囱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应按国家标准安装避雷设施,防雷装置应按规定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4.4建筑和装修安全要求
﹑沟﹑池﹑井,应设置安全盖板或安全防护栏。 4.5消防安全通道要求
1.1米;确实达不到1.1米的,须备有第二条逃生通道。 ﹑人行道﹑车道应平整畅通,有足够的照明。
a)车间或仓库建筑物内不能设置集体宿舍。
b)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化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车间不在同一建筑物内。
七、作业安全 1作业场所安全管理
1目的
为规范生产作业场所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作业场所和施工作业管理。 3职责
3.1供应部库房负责厂房内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签发工作; 3.2生产部负责作业危险场所危害因素的告知工作;负责生产设备、电气、起重机械、施工作业脚手架、危险化学品、气瓶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设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存档、备案。 3.3采购供应部负责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或外委施工队伍和外用工管理规定),并对相关承包商、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确定具体管理措施;负责建立承包商名录和档案。负责向供货企业索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3.4生产部负责作业场所按《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4)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4管理要求
4.1企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企业建立并保持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对动火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并针对作业环节根据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控制措施,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4.2在各种危险、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告知牌、公告栏和警示说明,警示标志要符合规范要求;
4.3建立并保持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实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4.4企业生产的经营的危化品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83)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的规定,向厂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5按《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使用和佩带。 4.6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岗位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如在有危险因素的岗位或装置立警示牌。 4.7特种设备建档且定期检测检验合格后使用。
4.8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4.9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4.10电气设备选用布置和临时电线架设符合电气规程标准。
a)防爆区域应采用相应防爆级别电气设备; b)电气设备选用布置应符合电器标准;
4.11配电房安全设施齐备,安全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 4.12应急设施按规定要求配置且保持应急状态。 4.13生产设备与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齐全。
安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
a)生产设备、设施的防护罩、防护屏、负荷器、行程器,制动、限速等设施。 b)车间、仓库的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
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生产场所的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防滑、防灼烫、防辐射等设施。
4.14作业场所按《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4)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a)在仓库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警示标志。 b)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 c)按有关规定在企业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标志。
d)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e)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现场等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4.15作业及施工场所氧气、乙炔等气瓶储放合理,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进入危险有害区域作业,应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做好监护和应急救援。 4.16电气接地、接零、防雷保护系统符合要求。 4.17起重机械保险限位装置及吊索具正常可靠。
4.17施工作业脚手架材质、搭设符合规定要求且通过验收。
a)施工作业脚手架材质、搭设应符合规定。
b)施工作业脚手架材质、搭设应通过企业技术人员验收,并有记录。
4.18施工吊装区域严禁人员工作与出入,高空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栏。作业人员应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4.19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相关要求:
a)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品的,每年对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 b)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化品的每二年对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
4.20危化品生产企业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7-2008)和《安全色》(GB23-2008)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维护。 3职责
3.1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各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生产安全部提交使用计划,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审批,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由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2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工作要求 4.1总则
4.2安全警示标志要求
4.2.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2.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2.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4.3警示标志类型
4.3.1存在粉尘、噪音、高温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 4.3.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4.3.3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4.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4.4.1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4.4.2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4.4.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4.4.4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4.4.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4.6.6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4.5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通常采用附着式、悬挂式、柱式等三种方式设置警示标志。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a)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b)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c)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4.6警示标识的设置要求
4.6.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4.6.2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4.6.3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4.6.4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4.6.5设备警示标识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4.6.6消防安全标志
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
4.6.7使用的警示标识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 4.7检查与维修
警示标识所在部门应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公司安委会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8其他要求
4.8.1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4.8.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综合管理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4.8.3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雨雷电)损坏请各部门告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将对其修缮或更换。
4.8.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生产安全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4.8.5地表区域划分:以卫生分担区为基础,各自卫生分担区的安全警示标志各自负责。
3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职责
生产部负责生产变更的控制管理,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工作要求 4.1工作程序
4.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4.1.2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4.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4.1.4分管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2变更分类 4.2.1工艺技术变更
a)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b)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c)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d)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e)工艺参数的变更
f)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4.2.2设备设施变更
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d)设备的材料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f)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g)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4.2.3管理变更
a)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b)公司人员的变更 c)组织机构的重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3变更的实施
4.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4.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4.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4.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4.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4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料、包装材料、劳动保护用品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加强对为本公司承运货物的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减少因运输问题对本公司造成的危害。 为加强外来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外来参访者、外包工程施工人员、土建工程工作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对外采购、外包和外来人员的管理。 3职责
采购供应部负责相关方的管理。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工作要求 4.1供应商管理
4.1.1供应商必须有相关的资质证明,且有稳定的供货能力。
4.1.2公司应与合格供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4.1.3供应部建立合格供方档案,每年一次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4.1.4供应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形成记录归入供应部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4.1.5供应部在对供应商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联系供应商,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1.6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入下年度合格供方名单。 4.2货物运输的管理
4.2.1凡承担本公司货物运输的货运公司或个人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证明和道路运输许可证。 4.2.2经预审合格的运输公司或个人须与本公司签订承运合同,并在承运前对相关人员培训本企业产品相关知识,以便了解本企业产品的性能和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等。 4.2.3销售部及仓库管理人员对运输公司的作业过程和人员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限令其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对安全措施不予落实的,应取消其承运资格。 4.2.4为确保运输公司或个人的安全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公司每年对运输公司或个人进行评价和考核,对评价结果合格的才考虑继续合作。
4.2.5对合格的运输公司或个人应建立名录,完善档案,作为下一年的合格运输方。 4.3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4.3.1必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协议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3.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3.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3.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 4.3.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3.7外包单位在场区内施工的运输车辆时速在每小时10公里以内,并按指定路线行走。 4.3.8从事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3.9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的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外包单位焊工动火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执行。
外包单位人员作业时,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本公司批准后,方可工作。 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本公司安委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
外包人员在装卸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4土建施工人员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
4.4.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备案手续,事先告知受影响的部门。
4.4.2使用劳务工的部门负责告知生产、作业过程或工程的相关危险源、主要风险和预防控制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等。告知内容还包括,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及工程施工或检修前的组织及措施要求,相关单位施工、检修、安装等资质、人员资质和所用设备的许可资质证件以及工器具有效性等方面的要求。
4.4.3要对劳务输出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督促其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劳务工视同本单位职工进行管理。 4.5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4.5.1工作人员检查指导工作、外来参访者进入生产现场,应由接洽部门进行安全交底或安全教育,并有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监护,不允许独自活动。必要时向其提供满足现场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派专人陪同进入作业现场,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
4.5.2对设备、原料供应商、供货及提货人员,外包工程施工人员、土建工程施工人员及临时用工,要求其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管理,穿戴符合公司要求的劳保用品,保证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不得随意进入生产现场或非指定场所,不得随意动用本公司的设备设施。
5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仓库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仓库、临时仓库的管理。 3职责
3.1库房主任负责仓库管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3.2库管员负责仓库的管理。 4管理要求
4.1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生产副经理汇报。
4.2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房内除照明灯外,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工具,不准加设临时线路,离开库房时要关闭电源,保管员要做好对入库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督。
4.3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专库单独存放并严格出入库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4保管员应对库房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不能随意挪动,消防通道内不得堆放成品/半成品/包装物/杂物等,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在库区内的不安全作业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4.5保管员对库存物品妥善进行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保管员离开库房时要锁好门,切断电源,防止意外发生。
4.6库房内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物等,划定合格、不合格、待检区域,按品种、规格、整洁有序,定量堆放,并做好标识。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透气、防潮。
4.7出入库要建立台帐,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保持账物相符,贮存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等如发现缺失或破损要做好记录,并上报生产副经理。
4.8外来车辆进入库房装卸货,必须遵守公司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在库房内减速慢行,随车人员遵守相关的库房管理制度。
4.9库房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必要时报警。
6生产现场6S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生产现场管理,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使工作环境整洁有序,预防为主,保证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生产作业现场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现场6S管理的策划和组织实施; 3.2各车间、班组负责生产现场6S管理的贯彻实施。 3.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生产现场6S管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工作内容
将工作场所的任何物品区分为有必要和没有必要的,除了有必要的留下来,其他的都清除掉。 目的:腾出空间,空间活用,防止误用,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达到场地组织化。
把留下来的必要用的物品依规定位置摆放,并放置整齐加以标示。
目的:工作场所一目了然,消除寻找物品的时间,整整齐齐的工作环境,消除过多的积压物品。达到流程合理化。
将工作场所内看得见与看不见的地方清扫干净,保持工作场所干净、亮丽的环境。
目的:稳定品质,减少工业伤害。消除异常风险。
维持上面3S成果。保持优化环境。
每位成员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遵守规则做事,培养积极主动的精神(也称习惯性)。 目的:培养有好习惯,遵守规则的员工,营造团员精神。培训教育养成良好习惯。
重视全员安全教育,每时每刻都有安全第一观念,防范于未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4.2工作要求
4.2.1办公室内干净无垃圾。垃圾得到及时收集、清除,无破旧、过期、不用物品; 4.2.2室内外地面和立面平整干净,无蛛网、无污、无洞、无剥落; 4.2.3室内通道畅通、干净,线缆、网线排列整齐; 4.2.4室内通风良好、无异味;
4.2.5玻璃透明、光洁、无尘、无污、无损; 4.2.6墙壁悬挂张贴物牢固、端正、整齐、美观; 4.2.7光线良好,灯具正常照明; 4.2.8办公桌椅、设施排列整齐、合理; 4.2.9物品文件分类摆放整齐、无堆积、无积尘; 4.2.10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4.2.11设施、物品、工具定位摆放,随时可找到; 4.2.12设施、器材使用说明清楚,有目视化标签指示;
4.2.13办公电器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外表无尘无迹、内部定期清理清洗; 4.2.14办公桌、工作台表面整洁无尘、无污迹、无杂物、垃圾; 4.2.15办公桌、工作台、柜厨内部物品分类整齐摆放; 4.2.16定期清理整顿,不断改进,记录规范系统;
4.2.17个人卫生习惯良好,令人感觉愉快;
4.2.18礼仪规范,文明。接打电话使用公司标准用语,接待来访人员及公司员工耐心细致等。 4.3评估标准
实行六级制评估标准:
一级很好,超过标准;二级达标且保持一贯;三级基本达标但有瑕疵; 四级正在改进但未达标;五级差距较大; 六级失控、混乱。 4.4检查考核
4.4.2各人现场检查评分,取统计汇总平均值为评估等级。 4.4.3根据评估等级进行奖惩。
生产现场6S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检查标准 目 1、安全通道标识规范、清晰,顺畅无阻,无占用、无压线。 地面、2、地面无纸屑、铁屑、烟头、油污、积水、浮灰、垃圾。 1 通道、3、墙面门窗清洁干净明亮,无乱贴乱钉、乱拉乱挂无涂鸦、蛛网。 墙壁 4、墙上电箱、插座,安全整洁。标识、条幅整洁,无破损。 1、现场区域标识规范,划分清楚,物品物料置放与定置区域一致。 2、材料工件装箱存放和转运。物品定置摆放,整齐安全,不出定位线。 流转物2 料 4、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待检、合格品、不合格品状态区分明确,标识清楚明白。 3 库存物1、物品、物料定置存放,无混装,名称规格数量与标示牌一致无差错。 3 3 3、废料、废液收集及时、分类正确,存放指定区域容器。 3 3 3 3 3 3 3 标准分 得分 检查料 2、货架整洁、物品整齐,货架、物品标识一致,定置正确,摆放安全。 3、库存物品、物料与台账数目一致,台账记录完整规范。 4、物料领用、借用手续齐全、登记及时。 5、仓库物料分类存放区域定置合理、明确,存放、取用导引清楚。 1、工具、刀具、量具定置摆放整齐,保管完好,擦拭清洁。 3 3 3 3 3 3 3 3 3 3 设备、4 工具、工装 2、设备及其部件完好无缺失破损,无锈蚀。机台上无杂物,擦拭清洁。 3、现场不常用的工装、工具收存摆放正确,标识齐全清楚。 4、机器设备保养责任人标识清楚明确,机床踏板清洁无破损。 5、设备点检和保养及时,记录规范完整。 1、搬运汽车、叉车、电瓶车、手推车由专人负责,保养良好、保持清洁、停放指定区域。 安全与 2、行车使用正确,运行正常,停放合理。 5 消防 3、吊具、吊索挂置、摆放整齐,无破损无安全隐患。 4、灭火器无灰尘,不过期,位置正确,放置安稳。 5、危险场所、物品、废料安全警告标识、标志清楚。 标识标6 牌、橱1、标签、标识牌与标识物品、区位一致,无差错。 2、标识清楚完整、清洁、无破损。 3 3 3 3 3 3 3 3 3 3 窗看板 3、看板、橱窗、标语、条幅状态整洁、完好,内容保持更新。 1、着装和劳保用品穿戴整齐、正确。 办公室 7 2、遵守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按程序和标准要求作业。 与人员 3、工作认真专心,不玩手机,不串岗,不闲聊、不打瞌睡。 4、办公电脑、文件橱柜、文具,摆放整齐,清洁完好。 5、饮水机、电扇、空调、窗帘、桌椅、沙发、茶几等清洁卫生。 6、办公室及门窗清洁卫生,私人物品收藏整洁,室内无不相干杂物。 1、卫生间标识清楚,门窗、门帘清洁,墙面无涂鸦;清扫干净、无烟卫生区 头、无垃圾,无异味。水池、便池无黄斑、污垢; 8 卫生间 2、卫生区清扫干净,垃圾清理及时。无杂草、落叶、烟头、纸屑、杂物和塑料袋、包装垃圾。 3 3 3 2 2 4.5考核奖惩
生产现场6S管理检查考核,按下表标准进行奖惩。
评估等级 一级很好,超过标准; 二级达标且保持一贯 三级基本达标但有瑕疵 四级正在改进但未达标 五级差距较大 六级失控、混乱 奖励 200元 100元 0 惩罚 0 100元 200元 300元 7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机动车辆和电气设备维修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2范围
适用于机动车辆和电气设备维修的管理。
3职责
生产部负责机动车辆和电气设备维修等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 4管理要求
4.1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2电气设备和电工作业的管理
4.2.2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4.2.3对接触电气设备的职工,要加强用电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4.2.4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电气线路要定期检查,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漏电短路;
4.2.5不准在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和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末结束或末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2.6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4.2.7电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必须的安全劳保用品;
4.2.8电器室要严密,除电工外,其它任何人严禁入内。
8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2811安全帽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6067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1985NFE52-122:1975,NEQ)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4.1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管理要求 5.1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2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2.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
5.2.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2.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2.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2.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5.3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6179的规定。 5.4作业中安全措施 2811的规定。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5.5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器停车。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5.6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5.6.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5.6.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5.6.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5.7《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7.1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5.7.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制度5.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批准。
5.7.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7.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7.5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9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制度、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不适用于公司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4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4.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2易燃易爆场所:本制度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5管理要求 5.1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5.1.1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5.1.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5.1.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1.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2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2.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
凡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 5.2.2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应通知安全(防火)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5.3动火分析及合格制度
5.3.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5.3.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5.3.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制度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5.4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5.5职责要求 5.5.1动火单位
负责与生产车间共同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及时终止动火作业。 5.5.2动火作业负责人
5.5.2.1负责办理《动火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5.5.2.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5.5.3动火人
5.5.3.1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5.5.3.2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5.3.3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5.5.3.4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5.5.3.5应随身携带《动火证》。 5.5.4监火人
5.5.4.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5.5.4.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5.5.4.3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5.5.4.4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5.5.5动火部位负责人
5.5.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5.5.5.2检查、确认《动火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5.5.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5.6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5.5.7动火作业的审批人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5.5.7.1审查《动火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5.7.2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5.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6.1《动火证》的区分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动火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5.6.2《动火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5.6.2.1人须按《动火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8.3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5.6.2.2办理好《动火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5.6.2.3《动火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5.6.2.4《动火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6.2.5《动火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动火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安全(防火)部门各持一份存查;《动火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5.6.3《动火证》的审批
5.6.3.1特殊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和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5.6.3.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5.6.3.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 5.6.4《动火证》的有效期限
5.6.4.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8h。
5.6.4.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5.6.4.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10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2811安全帽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6095安全带
GB7059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12142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JC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4.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4.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4.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4.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2-8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5管理要求 5.1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3608的规定。 5.1.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5.1.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
电压等级(kV) 距离(m) 10以下 1.7 20~35 2 44 2.2 60~110 2.5 154 3 220 4 5.2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2.1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21.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4053.1和GB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的要求。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2.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46的有关要求。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组长)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5.2.3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 5.3《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3.1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
5.3.2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5.4高处作业审批权限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 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5.5高处作业审批流程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留存,保存期1年。 5.6高处作业证有效期管理
《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临时用电及合格制度、职责要求及《厂区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预防安全事故。 2范围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固定用电作业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低压:交流额定电压在1kV及以下的电压。 3.2 高压:交流额定电压在1kV以上的电压。 3.3安全变压器:
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
3.4开关箱: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3.5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3.6人工接地体: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
3.7外电线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4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
4.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5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5.1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5.2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
5.3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4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6.1本企业内部单位(以厂为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施工作业单”、“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到电检车间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2本企业以外单位所需临时用电,必须由用电单位向企业综合管理办公室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由机动部门批转电检车间组织实施。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作业单”、“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到电检车间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3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用电单位必须先办理施工地点及电源箱处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然后再申办“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4电检车间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5临时用电主要安全措施和其他补充安全措施,由供电执行人负责确认签字; 6.6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7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并由供电执行人组织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分别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名。 7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
7.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7.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检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
7.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检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检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7.4供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供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7.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7.6其它要求
a)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b)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c)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d)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m,道路不低于5m; e)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设。 f)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m; g)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由防雨措施。
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i)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8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8.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申请表”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
8.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由临时用电单位持有,第三联上交安全部门保管。
8.3在非用火管理范围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8.4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必须与“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致; 8.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9管理职责
9.1各单位电检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9.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9.3供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审批;
9.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八、隐患排查与治理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1目的
为落实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要求,对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3职责
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生产部负责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综合管理部、生产部、事故责任人予以配合。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基本要求 4.2组织与形式 4.3检查记录
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按要求上报,同时送公司安委会备档。 4.4隐患整改
4.4.1各单位对各级检查组检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时积极组织整改。
4.4.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4.4.3对因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在不危及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制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运行。对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立即停车整改。 4.4.4对较重大的隐患整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单位要在限期时间内按时完成,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存档。
4.4.5对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 1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先,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通过识别生产经营场所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危险源,以便预防控制,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3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危险源的识别,生产部、供应部负责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4工作要求
企业负责人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负责人,保卫消防负责人,人力资源(劳资)负责人,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对企业危险源的识别。 4.1危险源的识别
a)供给能量及一旦失控,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锅炉、变配电设备、分配柜(箱)、空压机、压力储罐等;
b)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高处作业、起重机械、高处作业梯台等; c)危险物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等; d)能量载体:气瓶、压力管道、电源线路等。
a)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操作失误、不安全装束等;
b)物的不安全状态:无防护、防护不当、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防护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等;
c)环境的不良: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湿滑、环境温、湿度不良等。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火灾、触电、灼伤、化学毒物中毒、窒息、爆炸、中暑等事故。
4.2危险源管理与控制措施 4.3危险源档案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企业危险源登记建档,明确危险源的部位,管理部门或人员,监测评估日期,隐患及整改等情况。 4.4应急救援
制定危险源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应急救援措施及演练情况应建档妥善保存。 4.5事故调查和处理
发生各类事故按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上报,处理。
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总则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
遵循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针,实施环保管理工作。
1.2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公司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环保设施和三废排放管理和控制,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 2环保管理机构和领导小组
2.1公司设置环保管理小组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公司环保管理领导和常务工作。负责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负责环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2公司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综合管理部、生产部、采购部组成。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任副组长,综合管理部、生产部、采购部任成员。公司总经理为环保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听取环保工作情况报告,研究决定工作事项,提供相应环保资源。
2.3公司综合管理部为环保常务管理机构。负责环保工作方针、目标的制定,负责环保管理制度的编制,负责环保工作的实施监督和考核,负责环保教育培训,环保工作的内外沟通、协调。 2.4生产部负责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及其维护。负责环保三废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负责危险固废分类收集、标识储存和流转台帐登记。
2.5采购部负责危险固废、生活垃圾、钢铁废料的转移处置。负责危险固废管理计划、排污计划的申报。
3环保工作方针和目标
3.1公司环保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明确要求,规范管理;监督考核,达标排放。 3.2环保目标:
“三同时”制度。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3.2.3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2.6杜绝火灾、爆炸、危险固废泄漏等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4环保管理工作要求
4.1做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环保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领导重视,上下共遵”。
4.2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必须大力开展综合利用工作,做到化害为利,变废为宝;不能利用的,应积极采取措施,搞好综合治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排放,防止污染。
4.3应按照设备完好标准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包括三废治理设施),杜绝跑、冒、滴、漏,减少或减轻“三废”污染。
4.4凡有“三废”排放的部门,必须把环保工作纳入方针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生产建设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有害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热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5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验收等手续。防治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提前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4.6公司归属的生产界区范围,应当统一规划种植树木和花草,并加强绿化管理,净化辖区空气;对非生产区的空地亦应规划绿化,落实管理及保护措施。
4.7公司雨水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自然生态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排放。
4.8使用乳化液的机床操作工应按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乳化液飞溅和流失地面,造成环境污染。乳化液废液应集中收集、标识储存,由公司按规定委托转移处置。
4.9对厨房、喷砂、焊接、油漆等产生的烟尘、粉尘等有害气体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遵守环保规定,保证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4.10工业废渣(铁屑、焊条头等)和生活废渣(生活垃圾、食物剩渣等)应倒入指定地点,分类收集,标识存放。建筑修理的特种垃圾,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准乱堆乱倒。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清理,并搞好回收和综合利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
4.11各部门拆除的废旧设备、电器线路、容器和管道等物品,以及产品零件洗涤设备积存的废油、废水,都应搞好回收,变害为利。严禁乱丢乱抛或倒入下水道,影响环境及污染河水。
4.12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污染物的限量,制定公司“三废”治理、环境保护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环保部门每年下达的污染物削减量指标,定期总结上报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各类统计报表。
4.13把好新产品开发设计关,采用合理的产品结构,发展对环境无污染、少污染的新产品,搞好新工艺的研制,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使其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4.14工艺部门在研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改造老工艺时,必须同时研究和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并予严格审核,将“三废”危害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
4.15对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工人、技术人员进行定期体检,防止职业病发生,对已患职业病人员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治疗。 5环保教育培训
5.1环保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章制度;环保知识;危险固废管理要求;三废排放要求;公司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典型环保事故案例。通过环保教育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行为规范。
5.2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环境安全及自我保护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5.3每年初公司制订环保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不断了解职工对环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总结一次,根据汇总结果及时修改培训计划。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5.4结合《职工安全培训制度》,实行环保培训教育登记制度。没有接受环保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车间操作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6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
6.1环保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6.2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6.3环保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环保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环保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岗位的工作。
6.4环保管理小组每周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目标责任人负责落实整改。 6.5环保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6.6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6.7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环保设施整改回复报告,以书面形式告知上级环境领导部门,而后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环保设施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7三废排放管理
7.1三废识别
三废是指生产和生活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固废排放遵循危险固废和非危险固废分类处置排放原则进行。危险固废按环保部门管理规定,企业负责分类收集、标识储存、委托有资质的环保机构转移处置。 7.2三废的来源
①厨房灶台和锅台烟道和油烟; ②焊接烟气; ③油漆漆雾; ④喷丸粉尘。 ①生活废水;
②少量机床乳化液废水。
①生活固废,如生活垃圾、食品残渣;
②生产固废,如钢铁边角废料、铁屑、油漆漆渣、漆桶、活性炭、吸附棉废料、废弃油液、废弃擦拭布、手套、包装物等。 7.3三废的排放
①厨房灶台和锅台烟道和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通过烟道高空排放。 ②焊接烟气,采用吸附罩吸附通过烟道高空排放。
③油漆漆雾,密闭喷涂,采用活性碳吸附过滤,通过烟道高空排放。 ④喷丸粉尘,采用管道吸附,经布袋除尘通过烟道高空排放。 ①生活污水经过排水管网和化粪池收集,生态处理后排放。
②废乳化液属危险固废,公司负责收集、储存,委托有资质的环保企业转移处置。 ①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转移处置;
②钢铁废料:收集储存交由钢铁生产企业处置利用;
③废弃油液:分类收集、标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环保企业转移处置。 ④危险固废:分类收集,标识,储存。委托有资质的环保企业转移处置。 8危险固废转移处置
8.1公司危险固废主要有:HW12油漆废料类,包括漆渣、漆桶、废弃活性碳。HW09乳化液类两类。
8.2对危险固废,按照环保管理规定,公司负责按年度申报危险固废转移处置计划,经环保管理机构批准后执行。
8.3公司负责建立危险固废流转和处置台帐。负责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标识储存。与有资质的环保机构签订委托转移处置协议,并按批准的转移处置计划组织实施。 9环保责任追究
9.1环保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制度。
9.2本企业员工环保工作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凡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环保事故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实行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开除;
9.3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厂房的先进称,一次性罚款100-1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50-300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100元,罚款额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触犯法律的交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9.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100-500元不等一次性奖励:
①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②在安全生产周期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③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④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着者; ⑤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十、职业健康 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和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职责
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职业健康管理。综合管理部、生产部予以配合。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总则
4.1.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1.2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岗位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的损害者,及时调离本岗位,并妥善安置,落实职业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
4.1.3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定期委托职业卫生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上能监管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4.1.4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生产车间设置警示标识,以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每个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自身的劳动安全、卫生及健康。
4.1.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1.6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4.1.7定期不定期组织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4.1.8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必须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 4.2职业病危害告知
4.2.2存在粉尘、噪音、高温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三级教育、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2.3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4.2.4定期对员工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教育培训,部门负责人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4.2.5车间要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
4.3职业病危害警示 4.4劳动防护
应按有关规定,对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使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保护工人的劳动安全,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健康。 2范围
适用于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岗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 3.2总经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审批。 3.3采购供应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 4管理要求 4.1劳动用品配备
,公司应按规定要求为职工免费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4.1.5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防护眼镜;防毒、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安全帽;工作帽;工作服;肥皂;毛巾等。
4.1.6综合管理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定工作岗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品种和数量。建立员工劳保用品配置表。
4.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领用
4.2.1仓库负责按规定的岗位配备标准,依据员工劳保用品配置表,核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4.2.2库管员应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台帐,做好发放记录。发放时办理领用签字手续。 4.2.3劳动保护用品每月月初发放,员工到仓库签字领取。
4.2.5因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4.3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使用
4.3.1员工工作期间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禁止上岗。
4.3.2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巡视检查,对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进行教育劝阻和处罚。
4.3.3员工应注意爱惜保护劳动用品,对人为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行为的,应予以教育处罚。 4.3.4企业设置的应急救援器材专柜,用于紧急情况下使用,非紧急情况员工不得动用。
十一、应急救援管理 1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有效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环保安全应急救援管理。 3职责
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环保安全应急救援管理。综合管理部、生产部予以配合。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应急机构和队伍
4.1.1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和部门主管、安全员等组成的安全委员会,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
成应急救援队伍。必要时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救援技术、设备支持。 4.2应急预案
a)应急预案编制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完成的应急预案,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经总经理签发。
b)应急预案编制不但要有综合预案,还要有各类专项预案。
c)紧急事件范围主要有飓风、暴雨、地震、暴雪等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介质泄露、中毒事故;滑坡、坍塌。水害、地压灾害、地表坍塌;流行性传染病、食物中毒、其他紧急情况。
d)公司要针对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及器材,并明确其种类和数量。 e)公司法人要以文件的形式任命相关责任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f)公司要对任命的相关责任人印发《应急预案责任人员职责》,并保证人手一册。 g)经法人签发的应急预案必须发放给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班组。
h)公司没三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当出现不符合项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4.2.2应急预案编写
a)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b)应急预案编制必须具备的要素有方针与原则、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c)当设备、设施或流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更新。 d)当有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修订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e)当预案演练或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4.2.3应急预案评审与改进
a)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应急源的评审和更新。对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开展评审。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缺陷和改进的意见。
b)评审频率:每年应对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进行一次评审,确定更新。
c)原则要求:
1)对编制的预案的符合性进行评审。主要评审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组织协调性、经济性及有效性。
2)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评审。主要评审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以及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
d)评审内容:
1)日常应急管理中发现预案存在的缺陷 2)训练或演习过程中发现预案的缺陷 3)实际应急过程中发现预案的缺陷
4)组织机构、原材料、生产工艺的危险性、生产经营范围、布局、消防设施、人员及通信方式等发生变化。
5)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在24小时内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分别送第一法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6)发生死亡事故,要立即向公司法人报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在1小时内报告安监局、并负责组织公司内部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
7)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e)评审改进:
1)通过评审总结找出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2)修订应急预案主要根据应急演练结果方面找出紧急响应、外部响应经验等方面的不足,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管理人员、工作环境及技术上面的变化而进行修订,以使应急预案达到实施的符合和有效性。
3)修订后的应急预案要及时发放给相关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 4.3应急演练
4.3.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主要演练内容有撤离演习、急救演习、逃离演习、响应时间演习、救援模拟演习,灭火演习等,通过演练,增强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保证其在实战中能够充分发挥其职能。 4.3.2应急演练应做好以下方面:
a)成立演习策划小组,确定演习的目的、时间、地点等演习内容;
b)编制演习方案,针对假想事故及其变化而产生的事故情景,演习人员对此做出反应。
c)制定演习现场规则,为了确保演习安全而制定的注意事项或规定、要求。 d)培训评价人员,制定专人对演习进行评价,并对其实施培训。 4.4事故救援 4.4.1报警
事故单位负责人或事故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总经理核实情况后立即组织救援,并向市安监局等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等级,并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故发展。 4.4.2通报
在公司应急总指挥的领导下,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管理层发生的事故,并通知救助人员赶往事故现场。必要时向厂外组织和机构做出最初通报。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类型和级别情况;
b)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基本情况;
c)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和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 d)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e)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4.4事故事件类别
a)事故包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交通事故、职业病事故、未遂事故等; b)事件包括工人罢工,集体酗酒,相关方投诉等。 4.4.5事故响应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员或事故发生部门应该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的情况;
b)公司领导或安全委员会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救援。
a)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b)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环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c)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事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确保消防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消防器材配置、人员培训和演练管理。 3职责
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综合管理部、生产部予以配合。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工作要求 4.1消防安全职责:
4.1.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1.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公司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责任人;
4.1.3针对公司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4.1.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1.6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1.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1.9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4.2常用灭火器材
在公司厂区内,应按规范设置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以便于扑救初起火灾。根据本公司的火灾危险性主要以干粉灭火器为主。 4.3消防器材的管理
4.3.1公司的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养,广大职工也要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4.3.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得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4.3.3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4.3.4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方便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应保持通道畅通。 4.4消防培训和演练
2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本公司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采取应急救援行动,确保公司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等条款、《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其他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xxx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发生的一般机械制造行业突发事故(Ⅳ级),较大机械制造行业突发事故(Ⅲ级)的应急处置。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公司属机械制造行业。单位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相对较少,因此将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合并编写。本应急预案,针对公司内发生的生产伤亡等重大事故制订了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1.5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机械突发事故造成的施工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机械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襄阳市襄州区事故应急办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
(3)充分准备,科学救援。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及时、有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xxxx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专用工程机械装备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培训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创建于2005年11月。位于钻石大道45号,占地23000m2,厂房面积12000 m2,固定资产1500万。
公司下设研发技术部、生产部、采购供应部、营销部、品管部、钣金下料车间、焊接车间、机加工车间、装配车间、新产品研发车间。
公司共有员工98人,驻外办事处32人,厂区员工66人。主要生产销售井巷采集专用装备挖掘式装载机。设计产能550台。 2.2公司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公司地处襄阳市襄州区机电工业园区钻石大道45号。公司位置所在中心经度112°11′;中心纬度32°4′。
公司东界襄阳站-襄阳北站铁路复线,西界襄阳站-襄阳北站铁路线,南界316国道钻石大道段,北界为农田。公司周边东边为汽车4S店,西边为光彩工业园,南边为汽车市场区。周边没有居民区。
2.3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根据GB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机械制造行业发生工伤事故主要为11类。包括: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灼烫;7.高处坠落;8.火灾;9.坍塌;10.中毒和窒息;11.爆炸。
根据对公司固有危险性分析和11类事故发生频率统计情况,确定五类事故(事故危害后果严重)做为预案目标。具体是:
a)生产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自动中止,不再扩大蔓延); b)火灾事故; c)爆炸事故; d)交通事故等。
其危险源和风险分析如下: 一、物质的危险危害因素
机械制造加工过程中,使用多种化学物品,厂区内设有储存这些化学物品的化学品库,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等,这些物质的主要危险危害为:
1)有毒有害气体(如乙炔、丙烷等)如泄漏与空气混合遇明火易燃爆,有的可在空气中自燃,有的可致人中毒、冻伤、窒息、直至死亡。
2)易燃液体(如柴油、油漆等)如泄漏、挥发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遇明火、热源可引发火灾爆炸。
3)腐蚀品(如酸类、碱类等)如泄漏与人体接触可引起化学灼伤。 二、设备设施的固有危险危害
生产设备多,且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多。
电气设备有10kV变配电站的变压器、配电柜、以及各厂房内用电设备及控制系统; 特种设备有空压设备、压力容器及多种气瓶和厂内机动车辆;
储存设备有储气罐、液氮罐、液氩罐、贮油设备、硫酸罐、氢氧化钠罐等。 其主要危险因素有:
1)火灾爆炸
油罐、气瓶库等如本身缺陷或安全装置失效或管理不善出现泄漏,遇明火可引发火灾、爆炸危险。
2)物理爆炸
压力容器(蒸发器、冷凝器、储气罐)设备、气瓶等,如设备有缺陷或超压安全附件失效或使用不当,可引发物理爆炸。
3)触电与电气火灾危险
变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如产品质量不佳、绝缘性能不良或因运行不当、机械损伤、维修不善导致绝缘老化破损或设计、安装不规范,安全净距不足,或违章操作,均可能引发触电危险。如出现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也可引发电气火灾危险。
4)交通事故
厂内各类运输车辆如车辆本身缺陷,或制动、音响、灯光等失效,道路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误操作可引发交通事故。
5)环境污染事故
包括三废排放不达标、危险固废泄漏污染事故。 三、危险源分布
危险源分布如下表所示 序号 危险源类别 1 2 3 4 5 6 火灾爆炸 物理爆炸 触电与电气火灾危险 交通事故 机械伤害 环境污染事故 危险因素 油料桶、气瓶、油漆 气瓶、管道、油漆漆雾 变压器、配电房、电气设备和线路 机动车辆 起重运输设备、机械加工设备 油漆废料、乳化液、油料类危险固废泄漏 分布地点 仓库、组装车间、油漆房 仓库、下料车间、油漆房 配电房、机加、下料、组装车间 厂区、各车间 机加、下料、焊接、组装车间 仓库、组装车间、固废暂存间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如图所示 3.2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发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时,安全生产委员会自动转换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履行应急救援领导职责。
组长:王华良;
副组长:王华忠;曾学斌;
成员:李锋;叶金林;王清林;曾凡义;尚根全;胡家荣;杨国雨;徐清林;曾义华。 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由抢险抢修组(李锋负责)、物资供应组(叶金林负责)、交通运输组(王清林负责)、安全警戒疏散组(曾凡义负责)、医疗救护组(尚根全负责)、通讯联络协调组(胡家荣负责)组成。 3.3指挥机构及职责
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
1、组长职责: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副组长职责:负责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消防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执行组长的命令。
3、抢险抢修组职责(李锋、徐清林、曾义华):应急状态下,组织设备维修、设备复位,制定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物资供应组职责(叶金林、杨国雨):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沙袋、铁锹、消防泡沫、水泥、防护用品等。
5、交通运输组职责(王清林):负责交通车辆的保障。
6、安全警戒疏散组职责(曾凡义):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7、医疗救护组职责(尚根全):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8、通讯联络协调组职责(胡家荣):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技术控制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与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形象的信息、依据的手段。
2.人员管理
人员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安全,其次是操作安全。 3.管理控制
可采取以下的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4.1.2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防火灾、爆炸
储罐、气瓶库等处要加强明火管理,禁止使用明火对原料加热,厂区内不准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应定期检查及检修所有的设备管道和密封装置,防止设备带病运转而造成管道或设备泄漏、液体挥发,造成易燃液体与空气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加强生产场所的通风,防止易燃易爆混合物积聚。
2)消除爆炸点火源。加强车间防爆电气设备、灯具及电气设施的检查维修,保持其良好防爆性能,杜绝电器火花的产生;保持防雷、防静电设施的齐全有效;操作、检修时,使用不产生明火的工具;严格动火作业管理,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3)防物理爆炸,加强对易燃液体储罐的检测、检验、检查以及维修;保持呼吸阀等安全附件处于完好灵敏状态;防止超温、超压、管道堵塞而导致储罐、管道破裂和物理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防触电及电气火灾
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电气设备及时检查检修,保持电机等接地或接零设施完好;手持或移动电动工具要有漏电保护装置,电工作业工具完整好用,无缺损;严格执行电气作业有关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检查检修时,要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进行电气维修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断电、挂牌、接地、联锁等电力安全规章制度,防止误操作造成触电伤害。电工、电焊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特殊工种作业许可证上岗。
2)加强变配电室的管理,变、配电所必须有专人负责。设防雷、防静电和电气设备保护接地(零)装置,定期测量接地电阻。定期检测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检修后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方可投入运行。检修、试验或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易发生触电危险的场所,设遮栏并悬挂警示牌。
(三)防车辆伤害对策与措施
保持厂内路面状态良好,厂内禁止无关车辆入内,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驶,不无证驾驶,行驶的车辆要保证在完好状态。正确装卸货物,做到不超载、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长。不超速行驶,厂内车规定行驶限速10~15公里。职工在厂内行走遵守规则,注意观察运行车辆,防止碰撞。
(四)防危险固废泄漏污染措施
针对下料和机加工序产生的钢材边角余料和铁屑废料,采取的环保措施为:及时收集集中存储,交由钢铁公司回收处置;
针对机加工序产生的乳化液和油漆工序产生的漆渣废料,采取的环保措施为:收集储存隔离保管,委托具有资质的环保公司负责转移处置;
针对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采取的环保措施为:采用顶吸罩收集,强制通风,经15米高排气筒稀释扩散排放。
针对油漆工序产生漆雾,采取的环保措施为:建设油漆涂装间,密闭喷涂,采用活性碳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注意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三废减排。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级别
依据机械制造行业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黄色、红色两个预警级别。
1、黄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1)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时; (2)本区发生一起较大机械突发事故时。
2、红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1)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时; (2)本区发生一起特别重大机械突发事故时。 4.2.2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 4.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黄色预警:由企业应急救援小组发布和解除,并报襄州区应急办备案。
2、红色预警:由襄州区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报襄阳市应急办备案,由区应急办或授权企业事故应急小组发布和解除。 4.2.4预警响应
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相应级别预警时,企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按照本预案相应级别规定进行响应。
1、黄色预警响应: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企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与各车间的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各车间管理人员、安全员上岗到位,严格制止并纠正违章施工现象,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2、红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有关人员高度关注重大危险源及自然灾害动态,带班负责同志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值班和监测密度。必要时,停止高处作业。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单位生产事故为一般机械突发事故(Ⅳ级),较大机械突发事故(Ⅲ级)因而有两种响应级别。
(1)造成3人以下死亡;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5.2基本响应
突发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企业事故应急小组报告,启动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具体为:
1、事故发生后,警戒疏散组根据事故扩散范围建立警戒区,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
2、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岗位人员、应急救援车辆外,其他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警戒区。 3、警戒疏散组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4、事故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应撤离事故现场。
5、通讯联络协调组向襄阳市交警队110指挥中心通报事故险情状况,
6、保护好事故现场,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事故调查等。
7、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理办法。 1)外伤应急处理
止血急救:止血的方法通常采用压迫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和加垫屈肢止血法等。
包扎处理:有外伤的伤员经过止血后,就要立即用急救包、纱布、绷带或毛巾等包扎起来。 骨折固定处理:如果受伤人员发生骨折,需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迅速、及时而准确地给伤员进行临时固定。
2)烧伤急救
a.迅速脱去着火的衣服(或被热液浸湿的及沾染化学品衣服),用水浇灌或卧倒打滚等方法,熄灭火焰。
b.用冷水冲洗、浸泡或湿敷受伤部位。
c.现场烧伤创面无需特殊处理,只要外裹一层敷料或用清洁的被单、衣服等进行简单的包扎。 d.尽量减少镇静止痛药物应用。
e.对于休克患者,轻者可口服含盐饮料防治;重者需静脉补液。口服忌大量饮水,尤其白开水,一般一次口服不宜超过50毫升,谨防呕吐。
f.将患者送医院进行救治。 3)伤员转运
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紧急处理后,应及时安排伤员转运到医院。伤员转运由救护组负责,安全保卫组协助。 5.3响应程序
1、企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响应
(1)企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值班同志在事故应急指挥现场指挥应急救援。
(2)启动应急预案,向上级部门汇报。
(3)密切关注事故动态,随时掌握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5)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应急办。 2、区响应
(1)襄州区立即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具体组织协调、指挥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赶赴现场,组建现场指挥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避免次生灾害可能造成的抢险救援人员伤亡事故。
(2)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现场保护和先期处置工作。必要时,区有关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处置。
(3)及时将掌握的事故信息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应急处置过程中,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相关工作。 5.4应急结束
5.4.1应急终止的条件
当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一般和较大机械突发事故,由区确定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有关消息。 5.4.2恢复现场
1.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恢,恢复包括现场清理和恢复现场所有功能。
2.恢复现场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进行录相、拍照、绘图等,并将这些资料连同事故的信息资料移交给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3.清理现场需由清理组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现场设施功能的恢复,也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和防护措施。 5.4.3.事故总结和调查评估
1、企业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并在事故处置结束后4天内,将事故应对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报区应急办。经区应急办汇总后,2天内报送市应急办。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现场处置情况、事故后果的初步汇总。
2、在处置机械突发事故的同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顾问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20天内将评估报告报送市应急办。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结果;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结论性意见;事故处理结果或初步处理意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等。 6信息发布
1、机械突发事故信息报告要贯穿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全过程,综合管理部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本辖区可能发生突发事故的信息,并及时汇总分析。
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对于一般机械突发事故的信息,事故单位应在1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3、机械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应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概况、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的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报告单位等。一般情况下,采用计算机网络传输和传真形式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电台口头报告,之后采用文字报告。应急工作信息报告采用计算机网络传输形式,涉密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
4、机械突发事故信息,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区汇报,由区统一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7后期处置
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抢险处置中发生的费用由总经理签批解决。
生产安全委员会应根据抢险过程遇到的意外情况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对预案进行修订,使之完善。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1)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通信联系方式:
表8-1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络方式
职务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姓名 王华良 王华忠 曾学斌 李锋 叶金林 王清林 曾凡义 尚根全 胡家荣 杨国雨 徐清林 曾义华 手机 住址 2)报告与求助电话 医疗急救中心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襄州区人民医院电话: 襄州区安监局电话: 襄州区环保局电话: 襄州区电话: 襄州区办公室电话: 襄阳市安监局电话: 襄阳市环保局电话: 8.2应急队伍保障
(1)公司根据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每年适时调整应急救援队(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落实,应急救援小组不少于6人;
(2)外部资源包括襄州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襄阳市襄州区各医院等。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消防栓、消防带; 2)较完善的通讯设施; 3)较好的交通路况和救援车辆; 4)切割、焊接设备; 5)担架;
6)防护服、安全帽、破断工具、灭火器材;
7)急救车辆,急救设备、包扎用品和急救药品等以及预案实施现场摄像、录相、器材等等。
8.4经费保障
(1)公司应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列支生产安全投入资金。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本市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为企业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机械突发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公司应组织进行机械突发事故应急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机械突发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知识和技能。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个人防护常识。
(4)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要求。 9.2演习
1、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2、每年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人员必须参加演习活动。
3、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场六类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10奖惩 10.1奖励
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以下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着的。
(2)防止或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着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0.2责任追究
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订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信息报告有关规定而导致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件信息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10.3保险
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1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6.机械突发事故:是指在机械制造(加工)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7.直接经济损失:指机械突发事故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8.次生灾害:指由机械突发事故造成的周围环境、周围设施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房屋破损,水管、燃气管道的破裂以及人员伤亡等。 11.2应急预案备案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襄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11.3维护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11.4制定与解释
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xxxx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制定,解释权归xxxx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11.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事故负责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业利益,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3职责
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生产部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综合管理部、生产部、事故责任人予以配合。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4.2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4.2.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4.2.2重大事故:指死亡10至29人,或者重伤50至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至1亿元的事故。
4.2.3较大事故:指死亡3至9人,或者重伤10至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至5000万元的事故。
4.2.4一般事故:指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直接经济损失100万至1000万元的事故。
4.2.5轻微事故:指死亡或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3事故报告 4.3.1报告程序
a)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本人或事故现场员工应当立即报告本公司领导和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领导和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b)如果情况紧急,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c)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至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3.2事故报告内容
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c)事故的简要经过;
d)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e)事故已经采取的措施; f)其它应该报告的情况。 4.4事故的救援
4.4.1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4.4.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组织救援人员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120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4.4.3情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受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公司办公室进行救护。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4.4.4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 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4.5事故调查处理
4.5.1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公开和事故原因末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职工末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末制定和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末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4.5.2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组织调查处理,公司有关领导、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4.5.3无论发生什么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公司都要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a)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b)调查组职责: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c)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企业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部门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4.5.4事故伤亡人员处理
a)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会同工会对死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b)受伤人员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到安全部门开具工伤休明和工伤治疗证明,受伤人员需人员陪护时,由公司安排。
c)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族费、补助费由财务部按文件规定执行。 d)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4.6其它要求
4.6.1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4.6.2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公司安委会指派专人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4.6.3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险、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
1目的
为正确衡量和评价我公司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况,考核我公司安全方针、目标、法律法规要求的实施情况,确认我公司标准化的适应性、有效性、符合性,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与措施,为强化安全标准化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绩效评定和改进。 3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绩效评定和改进。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工作要求 4.1绩效考核计划
4.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综合管理部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 4.2考核组织及方式 4.3考核方式 4.4绩效考核的程序
a)建立考核组织,确定考核范围及方式; b)收集有关法律、法规、资料;
c)由综合管理部策划审核并编制本次绩效考核计划,交公司总经理审批。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目的、依据、范围;考核组成员;考核时间;考核的工作程序安排。
d)在了解受考核部门的具体情况后,考核组长编制考核检查表。
e)安全生产科于考核前10天将考核时间通知受考核部门,受考核部门对考核时间如有异议,应在审核前3天通知综合管理部。
现场考核:考核组对受考核部门进行现场考核,并依据考核检查表将受考核部门的标准化运行情况详细记录在考核检查表中;考核时考核员要公正和客观地对待、分析问题、找出不符合项。
现场考核后一周内,考核组长完成安全标准化考核报告,交公司总经理审批。由安全生产科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考核组对受考核部门发出不符合项报告后,受审核部门应立即制定纠正措施,制定专人负责整改,将完成情况报综合管理部,考核员负责对实施的结果进行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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