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就寝制度
为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基本规则:
1、学生要听从宿管员的管理和教育,非寄宿生严禁进入宿舍,禁止异性学生到本楼内。
2、学生在早上7∶20-7:50分(包括下雨天)、中午14∶05分前和下午19∶00分前必须离开寝室,中午12:40关门,晚上22:45分关门,22:50关楼道灯、路灯,就寝时间23:00关宿舍灯,如果寝室人员未到齐,由寝室长或寝室长安排同学上报宿舍管理员,上课期间未经班主任批准不能回宿舍。如有生病不能上课者,(班主任开请假条)为保证学生安全,可由家长带出学校治疗,不能滞留在宿舍内。
3、学生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洗漱用具按学校统一要求摆放整齐,值日生按时完成每周值日,经寝室长检查合格后方能离开寝室。严禁垃圾和保洁用品丢放在公共区域内,被发现查实者,负责宿舍公共区域卫生保洁一个月, 4、学生回寝室不得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互串寝室,违者关闭寝室电源。
5、学生在就寝铃响后必须在床上安静睡觉,睡觉时,不能讲话、不能看书、听音乐及随意下床做其它事情。
6、严禁学生将刀具等危险物品以及手机、游戏机等电子产品及各种运动器材带入寝室。
7、严禁吸烟、喝酒、,不允许在寝室开展下棋打牌等活动,严禁吃垃圾食品,油炸食品、面包、方便面禁止带入寝室。
8、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如故意破坏,除赔偿外还要追加纪律处分。不许乱动、乱拿他人物品,同学间应相互团结,不能以大欺小,以强欺弱。
9、注重个人财务及物品的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及钱随身携带。
10、注意用电安全,除学校提供的电器外严禁使用其他电器,严防事故发生,不准在室内外点蜡烛、点蚊香,使用电器等。
11、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将视其情况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①批评教育 ②发宿舍违规通知 ⑤报学校纪律处
宿舍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