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承诺书
我是 (单位名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按照《红旗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要求,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以下承诺:
1.督促多产权单位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并签订消防安全公共责任协议,在高层建筑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同时悬挂消防安全责任人、楼长姓名及其职责公示牌;
2.不违规停放或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堆放可燃杂物,
3.避难层(间)、管道井、电缆井内不堆放杂物、违规住人、擅自改造变更使用性质,横向、纵向孔洞及电缆桥架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按要求敷设电缆井内电气线路。
4.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按标准设置外墙救援口;不违规设置铁栏杆及广告牌。
5.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保证建筑消防完好有效,公共建筑餐饮区域不违规使用明火。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一式2份,由场所负责人填写并签名盖章,填报单位自存1 份,消防部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