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吉林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吉林市“十二五”教师专业发展工作规划》和《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计划》工作要求,着力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过硬、技术熟练的中职教师队伍,为我市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培训目标
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师专业技能为重点,以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为目标,坚持教、研、培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全员培训使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够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形成坚定的自主学习探究意识,学习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更新落后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打造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从而实现师德修养、教育观念、专业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培训对象
具有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包括各(县)市职业教育中心、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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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特殊教育机构中中职部分的在职专任教师。
四、培训内容
突出全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一德四新”为基本内容,即师德教育和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同时,将培训分为三个模块:通识模块(师德教育和教育教学理论)、专业知识模块(“四新”)、专业技能模块(“四新”)。三年完成。
五、任务要求
在校本培训的框架下组织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员培训,每位教师3年内要完成不少于216学时的学习任务。具体要求是:
1.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以经常性的师德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研讨交流活动,促进全体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开展“‘每人一绝’教师大练教学基本功活动”。通过本活动充分发掘教师的潜能,有效发挥教师的特长,让全体教师人人练绝技,个个有绝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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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开展“四新”培训。采取多种形式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知识、技术、工艺、方法得到及时更新,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
5.加强职业教育与相关行业的联系,组织教师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活动。促进教师了解企业管理制度,掌握技术人才需求,丰富所学专业知识,提高实践动手能力。
6.鼓励教师参加多渠道多形式的学历提高培训,鼓励中青年教师攻读高一级学历学位,整体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文化层次。
六、培训形式
为解决工学矛盾,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为促进学习和检测效果,采取培训学习与专业测评、竞赛相结合的形式;为引领教师逐步提升,采取专业引领、同伴互助、自我研修、实践提升、成果展示相结合的形式。
七、考核评价
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制度,实行培训单位培训即时考评和达标验收制度,实行过程性考查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实行教育教学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相结合,突出能力考核。考核统一由吉林市教育学院负责实施。成绩分学科计入《中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中,作为衡量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指标。
八、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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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保障
市教育局负责本项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市教育学院负责本项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考核、管理和评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和自主发展意识,积极发挥校本研修对教师全员培训的促进作用。
(二)资源保障
建设培训精品课程。根据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合的培训课程,并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发适合我市实际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课程,编写具有我市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教材,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丰富多样的培训资源。
发挥基地校的带头辐射作用,充分利用基地校搭建的平台,学校之间、教师之间进行沟通、对话、交流,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加强研训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组织研训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培训,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研训教师市级培训,全面提升研训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保障。
有计划地组织管理者和研训教师高级研修。选派部分优秀管理者和研训教师赴境内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和脱产进修;定期邀请国内外相关专家学者来吉讲学、讲座。全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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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理者和研训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制度保障
实施五年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要不断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考核成绩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聘任、晋级的依据之一。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后,网上公布考核成绩,由任职学校负责登记学分,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档案,保存原始材料。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中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作为教师完成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任务的唯一有效凭证,由教师任职学校负责保管,市教育学院每年验收检查。
附件:2012年度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全员培训计划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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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
全员培训计划
一、师德培训
1.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爱岗敬业 情系职教”师德模范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作为师德教育学时。
2.培训形式:组织师德模范先进个人到各中职学校进行巡回报告,各校务必积极配合,全员参与,认真学习,及时反馈。
3.培训时间:详见“师德模范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时间表”。
4.考核验收:各校教师在认真学习师德模范先进事迹基础上,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心得上交教育学院职教部,将此记入通识培训成绩。
二、师能培训
1.培训内容:以吉林市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工程系列丛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基本素养》和《中等职业教育实训教学设计》为培训内容进行学习。
2.培训形式:以校本培训为主,保证学时,保证质量。各校在规定的培训时段内自行安排时间。
3.培训时间:自10月8日——11月30日止。 4.考核验收: 教育学院职教部将于12月17-21日统一组织,印发试卷,笔试答题,记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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