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财政局
开展践行文明礼仪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落实、省、市、区文明办精神,推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步伐,结合全镇精神文明,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行为,倡导文明,强化教育,注重养成,集中纠正不文明行为,着力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全面实现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目标。
二、主要任务
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活动,一是要使全区干群牢固树立文明礼仪的意识,自觉养成文明礼仪的行为,使文明礼仪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提升群众自身文明素质;二是要引导和培养群众文明良好习惯,以文明待人、爱护公物、珍爱生命、保护环境及其他公民道德标准等为主要内容,把“文明礼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方位、全过程。
(一)加强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
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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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引导群众在遵守基本道德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特别要结合实际,把服务社会与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结合起来,以群众道德素质的提升来促进文明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二)规范文明服务行为
要结合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目标,不断推进文化建设步伐,提炼和总结道德标准、敬业精神、发展目标等,形成具有鲜明行业特点、符合时代精神、广大群众认可的群众文化体系,制定文明公约等,并以专题讲座、自学、轮训、创建、评比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规范群众言行,建立科学、文明、和谐、高效的秩序。
(三)努力改善服务条件
要把人为本和文明服务的理念贯穿到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
(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要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配合和参与文明单位、道德模范评选“双十佳”、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种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文明礼仪伴我行”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以典型引路,推动主题活动的健康发展
各单位在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活动过程中,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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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典型引路的重要作用,积极挖掘精神文明的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人物或单位的先进事迹,创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神组织。各单位要把开展“文明礼仪我行”主题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提高群众素质和文明程度的大事来抓,要与“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及文明单位、“五好家庭”、“文明信用农户”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制定本单位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主要任务、主要步骤和具体措施,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畅通群众评议、投诉和举报渠道;要建立奖惩机制,有效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此项活动。
四、活动组织
全局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活动的主体为各科室。要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把主题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实现工作目标。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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