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办事指南》
一、审批范围:
乳山市行政辖域内 二、审批依据:
鲁建发【2010】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 三、申报材料:
1、发改局立项批文(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4、经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或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原件) 5、中标通知书(原件) 四、审批程序:
1、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受理申请; 2、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对材料进行审查;
3、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签定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合同书需加盖甲方公章) 五、审批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七、其他
1、滨海新区工程:建设分局档案科负责,银滩管委三楼。电话:6771368
2、市区及其他区域工程: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建设大厦七楼。电话:6665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