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债务清偿与担保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公司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减少至120万元,于2010年5月28日在《生活日报》A19版刊登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公告45日内,公司债权人已同意,未提出清偿债务和担保的要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之前的债权债务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之后的债权债务由全体股东按现出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
全体股东签字: 201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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