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销 合 同
买方(招标人) 卖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数量及金额 序号 1.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2. 3. 4. 5。 6。 7. 总价: 买卖双方均一致同意本合同所列货物首先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次与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一致。
二、保修及售后服务:
三、交货、安装、调试期:按照买方指定的时间、地点送货、安装、验收.
四、项目地点:
五、验收:货物到达现场后,由买方组织首次验收,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厂家出具的供货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安装完成后,由买方再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六、付款方式:按实际数量进行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合同价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试剂及耗材按照医院实际使用量验收、结算,并按医院耗材回款时间支付相应款项.
七、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八、违约责任
1、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买方向卖方偿付货款总值的 /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货款的,买方向卖方每日偿付 / ‰的违约金; 3、卖方不能交付货物的,卖方向买方支付货款总值 / %的违约金; 4、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卖方向买方每日偿付货款总值的 / ‰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如上述方式仍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选择下列途径之一: 2。1向安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2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组成及解释先后顺序: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 3、本合同文本;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其他补充约定事项。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文本的组成部分的先后解释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3、本合同文本;4、投标文件;5、其他补充约定事项.
买 方 卖 方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盖章): 中标人(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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