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关于近期三起电⽹安全事件情况的通报
⽂号: 办安全[2012]28号颁布⽇期:2012-03-30执⾏⽇期:2012-03-30时 效 性: 现⾏有效效⼒级别: 部门规章
各派出机构,国家电⽹公司、南⽅电⽹公司,华能、⼤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企业:
近期,连续发⽣三起电⽹安全事件,给电⼒系统安全稳定运⾏和电⼒可靠供应带来较⼤影响。这些事件暴露出有关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电⽓设备状况不良,存在安全隐患,集中反应在冬春季节交替时段,恶劣⽓候引发的电⼒线路跳闸呈上升态势。为引起电⼒⾏业对恶劣⽓候对电⼒安全影响的重视,进⼀步加强电⼒安全⼯作,确保电⼒系统安全稳定运⾏和电⼒可靠供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三起电⽹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
(⼀)华北电⽹500千伏海万双回、丰万双回线跳闸事件
3⽉2⽇起内蒙局部地区出现罕见连续⾬夹雪及⼤雾恶劣天⽓,500千伏(岱)海万(全)双回线路⾛廊,铁塔、导地线、绝缘⼦串及相间间隔棒出现严重覆冰雪情况,造成丰(泉)万(全)双回线发⽣故障跳闸,华北调度中⼼紧急将岱海电⼚4台机组(4×60万千⽡)出⼒由160万千⽡降低⾄120万千⽡。3⽉3⽇12时23分,因500千伏海万双回线主保护先后动作,双回线先后跳闸,造成海万双线全停,岱海电⼚与主⽹解列,全⼚对外停电,损失出⼒120万千⽡。经故障原因分析,海万⼀回的相间放电和海万⼆回的相对地放电均为空⽓间隙击穿,根据海万双回线多次跳闸的特点,初步判定强烈的脱⽔跳跃和严重的不均匀覆冰雪是导致相间和相对地距离变化,并造成相间和相对地放电的主要原因。
(⼆)海⼝供电局“3.14”220千伏永庄变110千伏母线失压事件
3⽉14⽇,海南省海⼝地区出现罕见⼤雾天⽓过程,⼤雾及户内返潮致使海南电⽹公司海⼝供电局220千伏永庄变电站110千伏⾼压室内所有⽀柱绝缘⼦凝露严重。3⽉14⽇23时21分,110千伏#2母线PT的B相引线⽀柱绝缘⼦对地放电闪络,110千伏母差保护(许继公司⽣产WMH-800母线保护)动作,跳开110千伏#2母线上所有开关及110千伏母联开关,由于未及时对WMH-800母线保护的软件版本进⾏升级,导致110千伏母差保护因装置原理缺陷误动,造成110千伏#1母线跳闸,致使110千伏两条母线全部失压,停电范围扩⼤。经现场检查110千伏#1母线⼀次设备未发现故障,经中调同意,对#1母线进⾏试送。00时57分,#1母线充电成功。02时17分,永庄站110千伏母差保护再次动作,第⼆次跳开#1母线已送电的开关,经现场检查,发现永庄站110千伏#1母线流庄间隔C相⽀撑瓷瓶有电弧闪络痕迹。本次事件造成海⼝电⽹5个110千伏变电站失压(含1个客户站),共减供负荷8.304万千⽡,占海⼝电⽹当时总负荷的16.71%,损失电量约为34.9万千⽡时;造成海⼝地区3.7858万客户停电,占海⼝地区供电客户总户数的13%(海⼝供电客户总数为28.9万户)。3⽉15⽇7时54分,海⼝地调恢复全部停电负荷,永庄站恢复正常运⾏⽅式。
(三)六盘⽔供电局“3.18”220千伏⽔城变110千伏失压事件
2012年3⽉18⽇16时42分,贵州电⽹公司六盘⽔供电局110kV⽔杉线7号塔⾄8号杆之间发⽣⼭⽕,导致110千伏⽔杉线发⽣B相接地故障。⽔杉线105断路器零序II段动作,1.5秒后重合成功,重合0.8秒后⽔杉线再次发⽣B相故障(⼭⽕仍继续),经过0.35秒后发展为A、B相故障,再过0.3秒后发展为三相故障。因⽔杉线保护装置软压板定值中“投距离保护压板”未投⼊,导致⽔杉线距离保护拒动,越级到220千伏⽔城变1、2号主变,致使220千伏⽔城变110千伏两条母线全部失压。本次事件造成7个110千伏变电站失压,六盘⽔市损失负荷7.53万千⽡,占总负荷⽐例为7.78%;造成六盘⽔地区29884户⽤户停电,占六盘⽔地区⽤户的4.12%。17时24分,本次事件导致停电的变电站全部恢复供电。18时29分,除故障线路110kV⽔杉线停运外,运⾏⽅式恢复到事件发⽣前正常运⾏⽅式。 ⼆、事件暴露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上述三起电⽹安全事件暴露出当前电⼒⽣产运⾏中存在的⼀些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当引起我们⾼度重视。 (⼀)电⼒系统抵御⾃然灾害的能⼒有待进⼀步加强。三期事件的共同特点是事件发⽣时电⽹遭受到了覆冰、浓雾、⼭⽕等⾃然灾害的影响,⽬前正值冬春交替,⽓候复杂多变,⾃然灾害多发频发之际,部分地区虽然天⽓转暖,但⾬雪冰冻仍时有发⽣,易造成线路、杆塔覆冰;⼀些地区多⾬多雾,天⽓潮湿,易形成污闪;部分地区⽓候⼲燥,易发⽣⼭⽕,影响电⼒系统的安全。⼀旦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覆冰、⼤雾和⼭⽕等⾃然灾害将会引发电⼒安全事件(事故)。
(⼆)电⼒⼆次系统和设备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和薄弱环节。海⼝“3.14”电⽹停电事件发⽣后,经现场分析并经⼚家确认,永庄站110kV母线保护WMH-800装置,由于对母线保护装置软件版本管理不到位,导致存在原理缺陷的保护装置长期运⾏未能及时发现,致使装置误动,导致停电范围扩⼤。六盘⽔“3.18”电⽹停电事件发⽣后,经现场检查发现,继电保护⼯作⼈员未按要求进⾏定值录⼊的双⼈复核,验收时未认真核对保护定值,未能及时发现⽔杉线保护装置软压板定值中“投距离保护压板”未投⼊,导致线路距离保护拒动造成停电范围扩⼤。
(三)电⼒设备运⾏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不到位。海⼝供电局现场运⾏⼈员未能及时发现母线⽀撑瓷瓶和PT等设备积污及由潮湿天⽓引起的瓷瓶凝露,致使设备运⾏风险未得到有效管控。对设备环境运⾏风险评估能⼒不⾜,未采取有针对性的除湿措施,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有关电⽹企业未能对今年春季⼤雾天⽓形成的凝露以及连续⾬夹雪及⼤雾恶劣天⽓引起的设备运⾏风险及时进⾏有效评估,未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安全管理不到位。
(四)电⼒安全管理⼯作不到位。针对设备停电困难,海⼝供电局未能制定相应的措施解决设备清污的问题。未根据设备运⾏维护的要求,制定特殊设备的清扫管理规定,没有及时开展特殊设备防污⼯作,防污闪的各项反措落实不
到位。有关电⽹企业针对连续⾬夹雪及⼤雾恶劣天⽓,未能加强线路巡视⼯作,设备安全监控措施不到位,电⼒安全管理⼯作有待加强。此外,针对检修⽅式下系统应对恶劣天⽓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有待完善,局部配电⽹运⾏⽅式与保护配合需要进⼀步优化。 三、措施和要求
这三起安全事件再次警⽰我们电⼒安全⼯作不能有丝毫的⿇痹和松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对电⼒安全可靠供应的依赖越来越⾼,对电⼒安全⽣产⼯作的要求越来越⾼,我们必须牢固树⽴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采取更加有效的安全措施,全⾯提⾼电⼒安全⽣产管理⽔平。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各电⼒企业要进⼀步落实安全⽣产责任,规范安全⽣产⾏为。建⽴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保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重点抓好安全⽣产基层基础⼯作,严格执⾏“两票三制”等各种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强化电⼒安全⽣产⼯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建⽴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到位、管理规范的安全保障体系,提⾼企业本质安全⽔平和事故防范能⼒。
(⼆)各电⼒企业要深⼊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电⼒安全⼯作。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电⽹安全专项调研⼯作的通知》(办安全函〔2012〕号)和《关于深⼊开展电⼒安全⽣产隐患排查治理⼯作的通知》(办安全
〔2012〕21号)要求,针对三起事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全⾯开展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切实解决电⼒安全⽣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到措施、责任、资⾦、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安全⽣产的⾃我检测、⾃我改进和⾃我完善,有效防范电⼒安全事件(事故)的发⽣。
(三)各电⼒企业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电⼒系统抵御⾃然灾害的能⼒。⽬前正值冬春交替之际,各电⼒企业要及时跟踪天⽓变化情况,针对⽓候复杂多变,⾃然灾害和外⼒破坏多发频发的特点,加强输变电设备的特巡和运⾏维护,及时落实各项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完善应急防范快速联动及响应机制。同时,电⼒企业要认真梳理和分析电⼒系统抵御⾃然灾害⽅⾯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重⼤安全隐患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安排部署专项治理,确保电⽹和机组的运⾏安全。
(四)各电⼒企业要加强电⼒⼆次系统安全管理。严格执⾏各项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强化设备运⾏维护和定检校验⼯作,及时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提⾼设备健康⽔平和安全管理⽔平。要结合春检⼯作,集中对继电保护等⼆次设备和定值管理进⾏全⾯排查分析,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加强运⾏⽅式与继电保护及安全⾃动装置的配合优化,防⽌保护拒动和误动原因造成电⽹事故的扩⼤。
(五)电⽹企业要针对局部恶劣环境加⼤电⽹建设和改造⼒度,提⾼电⽹抵御风险能⼒。加快⽼旧设备改造升级⼯作,优先考虑对重要线路、枢纽变电站的设备改造,对于不能及时改造的⽼旧设备要加强监控和维护⼯作,做好事故预想,落实防范措施。要进⼀步强化电⽹结构,优化电源布局,加强对特殊运⾏⽅式的分析和评估,完善和细化各项风险管控措施,提⾼电⼒系统安全稳定运⾏⽔平,确保电⼒的可靠供应。
(六)电⼒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企业安全⽣产⼯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作,及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整改设备缺陷和隐患。各有关派出机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跟踪掌握这三起电⽹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电监会安全监管局。⼆零⼀⼆年三⽉三⼗⽇
备注:
本条例⽣效时间为:2012.03.30,截⾄2022年仍然有效最近更新: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