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明确0保密负责人分管保密负责人责任、其他负责人责任、涉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责任。
2. 范围
0委员会的分管保密负责人、其他负责人、涉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 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0年5月25日国家保密局令第1号发布);
3.2 《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厅字200058号);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二十八号(2010年4月29日)。
4.术语和定义
4.1分管保密负责人:对0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的。
4.2其他负责人:对0保密委员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的。
4.3涉密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对涉密相关部门或涉密项目的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的。
5.职责
5.1分管保密单位负责人
5.1.1及时研究和部署0保密工作;
5.1.2对0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5.1.3为0保密委员会的运行提供保障。
5.2其他负责人
5.2.1对分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提出改善性建议;
5.2.2对分管工作中的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3为分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5.3涉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5.3.1掌握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情况;
5.3.2采取具体措施组织落实单位保密工作部署;
5.3.3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具体内容
6.1分管保密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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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对保密工作组织研究和部署
6.1.1.1定期检查0保密工作的运行情况,编制周、月度、季度工作计划,每天工作日志记录,全面监督0保密工作进行;
6.1.1.2季度组织研究部署0的保密工作;
6.1.1.3对0保密工作作出批示并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
6.1.2对保密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6.1.2.1季度组织检查0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详细写出书面报告;
6.1.2.2每6个月组织检查0主要代表人的保密工作情况。
6.1.3保证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
6.1.3.1关心支持0保密工作;
6.1.3.2对保密委员会提出的各种申请进行审核,督促相关工作的进行;
6.1.3.3月度组织保密委员会会议,收集各成员对保密工作提出的建议,并在一周内做出回复;
6.1.3.4对0保密工作机构履行的职责进行监督。
6.2其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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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6.2.1.1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划分工作职责 ;
6.2.1.2分管业务中保密的条款或保密重点详细标注清楚;
6.2.1.3年度内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6.2.2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2.2.1每6个月对分管业务中的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6.2.2.2对0保密措施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监督检查的。
6.2.3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6.2.3.1对分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支持;
6.2.3.2对0保密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6.3涉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6.3.1掌握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情况
6.3.1.1划分本部门或本项目的工作职责,落实到人;
6.3.1.2对业务工作中的重要涉密事项及时的收集,统一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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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3清楚掌握保密人员的基本情况,定期自查。
6.3.2对单位保密工作部署采取具体措施
6.3.2.1严格落实单位部署的保密工作;
6.3.2.2季度内组织安排保密教育;
6.3.2.3对专职、兼职保密人员定时谈话,关心下级员工,收集提出的改善性意见。
6.3.3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3.3.1季度检查保密措施落实情况;
6.3.3.2对检查出的问题监督落实整改。
7. 保障措施
7.1保密委员会负责人定期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明确提出意见,各成员监督工作的具体执行。
8.支持性表单
8.1《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8.2《涉密人员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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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保密工作部署记录表》
8.4《保密指责说明书》
8.5《涉密人员保密自查表》
9.附则
9.1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成员起草,仅限保密委员会成员查阅。
9.2制度的修订由保密委员会负责人提出,报董事长裁决,保密委员会专人修订。
9.3 制度自签发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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