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速铁路外部环境治理难点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多条高速铁路的开通运营,高铁、动车给人们带来了快速、便捷、平稳的交通服务,同时也给铁路企业带来了新的安全任务考验。高铁养护、维修作业有一整套安全规章,铁路单位经常开展高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因此,路内高铁安全管理有序,隐患点基本可控。但高铁设施置身于公共场合,不可避免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及时发现、制止影响高铁运输安全的路外非法行为,成为铁路单位安全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由于铁路企业自身职能所限,部分社会群众维护高铁运输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高铁外部环境治理工作困难较多。文章结合管理实例,分析常见的高铁外部环境治理工作中难点的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标签:外部环境;高铁;治理难点;对策
1 及时发现违法行为难
1.1 原因分析
a、不少非法行为具有“短时性”的特点,如:上跨、下穿高铁的道路上通行超载、超高车辆;运输危化品车辆临时在高铁桥梁下泊车等。上述非法行为除现场蹲点外,很难被巡查发现。
b、机械化的使用使得临近高铁的挖土、装卸、建房等非法施工作业快捷、迅速。等到铁路部门巡查发现,再派人制止,非法作业可能已经完成。
c、高铁线路在夜间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特点,使得铁路单位对高铁外部环境的巡查工
作很难跟养护维修作业同步进行,降低了巡查密度,扩大了通查线路的周期。
d、高铁建设完成后,大部分施工便道恢复农耕,很多地段没有道路可通行,地面巡查只能靠步行,增加了巡查的时间成本。
1.2 建议对策
a、对具有“短时性”特点的路外非法行为,建议现场取证后,向地方寻求帮助,依靠地方的支持,在道路上设置警示铭牌。
b、对已经发生违法事实的非法施工行为,应严格要求其停止扩大施工,在铁路单位现场安全监督的情况下,恢复坏境原貌。不听劝阻的,应函告地方寻求帮助。
c、合理制定巡查计划。在人员、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利用无天窗点工作日,进行专人专项的地面巡查作业。
d、合理分配巡查力量,对容易发生非法行为的地段加大巡查密度;远离人居、没有道路等受社会活动影响较小的地段例行巡查,减少时间成本,提高巡查效率。同时对沿线居民进行有奖举报的宣传,对举报非法行为属实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物质奖励,调动高铁沿线居民共同维护高铁外部环境安全的积极性。
2 治理违法行为难
2.1 原因分析:
a、非法行为的主体多为路外单位或个人,铁路运输站段作为铁路运输企业对非法行为
只能耐心解释、劝阻,缺乏有效执法方法。如:京沪高铁、合蚌客专开通前,段巡查发现多处建设时期没有拆除干净的房屋,多次上门找到房屋主人劝其自行拆除,无果。
b、部分非法行为的产生是利益驱使的结果。如:京沪高铁、合蚌客专建设时期未拆完的非法房屋,不少是无人居住的简易房屋。当地居民得知高铁线路要从村子里通过的时候,为多争取点补偿款,纷纷在高铁旁边建设简易房屋,没得到补偿款前,是不会配合拆除房屋的。
c、高铁建设前期即存在的正规危化品场所因规划、营业、安全手续齐全,迁移协调工作很困难。如:京沪高铁、合蚌客专线路上的数处中石化、中石油及个人柴油加油站。
d、高铁征地少(线路部分地界宽度为18米),安保区的范围要超过征地地界的范围。劝阻铁路地界外土地使用权人的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使用土地行为很难。如:高铁沿线居民在自己村集体用地上栽种树木,有的乔木高度达到高铁轨面,有的虽然较底,但还有成长空间。若危树得不到及时处理,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是高铁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点。由于《土地法》、《林业法》、《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部分条款相冲突,给不在铁路用地上(安全保护区内)的危树处理带来不少困难。当地居民认为在自己土地上种树是天经地义事,铁路部门要砍伐,必须做出赔偿。部分沿线居民认为铁路单位“有钱”,往往漫天要价,提不合理要求。
2.2 建议对策:
a、站段作为铁路运输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好高铁外部环境。铁路单位和职工,应从自身做到不参与危害高铁运输环境的行为。对路外单位、个人的非法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取证。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地方寻求帮助。如:京沪高铁建设时期未拆完的房屋,
段多次向地方函告安保区内民房的危险性并拍照、做示意图说明情况,主动配合地方到现场核查。虽然协调的过程很艰辛,但最终在地方的牵头下,还是拆除了安保区内民房。
b、对于临时搭建的以获得补偿为目的的非法临时房屋,高铁建设单位一般是不予补偿的。这类非法房屋虽然暂不住人,但是不拆除、不盯控,后期必将当做储物库利用,最担心的是储存农业机械油料、稻草等易燃物的储物库房。这类非法房屋在未拆除前,应加强监控、盯控力度,稍有人为活动就上前劝阻,同时加大同地方的协调力度,寻找有利时机拆除。
c、京沪高铁开通前,段管内高铁线路附近发现两处危化品场所,分别是中石化加油站和一处个人加油站。个人加油站因营业手续不足,在地方安监部门的牵头下按非法加油站予以取缔;中石化加油站拥有正规合法的证件,在高铁建设前即建成营业,协调迁移难度相当大,最后在铁路单位补偿了大量资金的情况下,予以关闭。
d、善于改变工作思路,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在法规与法规之间有碰撞时,勇于坚持维护高铁安全大局的立场。如合蚌客专开通前为处理危树,建设单位同意给予伐树补偿,但仍有群众嫌价格低,不愿配合伐树。不得已,建设单位联合地方利用后半夜有利时间点对危树进行了清除。
3 违法行为易反复
3.1 原因分析
a、与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息息相关。如:段管内城郊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喜欢将稻
草、麦秸等易燃农作物堆积到高铁桥梁下,铁路人员劝阻了就搬出桥底,巡查空期又搬进桥底。当地居民住在高铁旁边,搬个稻草走几步路就可以,而铁路巡查人员要走几十里路来巡查劝阻,疲于奔命。
b、高铁线路结构是置于公共场所的,是位置固定的,而它面对的群体是时刻变化的,非法行为的主体也是时刻变化着的。如:高铁线路通行城镇地段,很多车辆将高铁桥下当成了天然停车场。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汇集桥下,铁路人员上前劝阻,他们开走了,说不定又到别的桥梁下停泊,或者后面来的车辆接着停泊,防不胜防。
3.2 建议对策
a、除了铁路单位要加强非法行为重灾区段的线路巡查外,更要联合当地一同向沿线居民宣传维护高铁外部环境的重要性,在易发生堆积稻草和停泊车辆的高铁桥梁地段张贴宣传标语和埋设警示铭牌。
b、在高铁桥梁下方用栅栏或者绿化景观封闭。有形的隔离可以改变部分群众因“方便”而养成的“坏习惯”,如:在高铁桥下堆草、堆垃圾、泊车等。
4 结束语
影响高铁运输安全的外部环境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治理不及时,很小的隐患都会酿成不可估量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尽管铁路企业职能有所局限,高铁外部环境治理工作还有不少困难,但只要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律、铁路相关安全规章,制定科学、合理的巡查计划、劝阻程序以及应急预案。还是能够及时发现非法行为,并将隐患危险程度将至最低。相信在社会公民素质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铁路工作人
员的不断努力之下,高铁外部运输环境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