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竣工时工程优良、干部优秀“双优”目标的实现,特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义务
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贿赂。 2.不向乙方授意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
3.不向乙方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接受乙方提供的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不向乙方违规推荐分包单位、施工队伍和工程材料、设备等生产厂家、供应商。 5.不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6.不接受乙方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 7.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乙方义务
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
2.不接受甲方授意或自行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
3.不给甲方或其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为甲方提供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不为甲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不接受甲方违规推荐的分包单位、施工队和工程材料、设备等生产厂家、供应商。
5.不为甲方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6.不向甲方无偿提供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 7.不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三、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书甲方、乙方所列权利义务的履行,双方做如下违约责任约定:
— —1
1.甲方不履行其所列权利义务的,依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甲方把责任人员清除出建设管理队伍。甲方针对责任人员违纪、违法事实,由段纪委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郑州北建筑段干部问责办法》在全段通报批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由段劳人科依据《郑州铁路局职工奖惩实施办法》在全段通报批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责任人员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按有关法律制裁。
2.乙方不履行其所列权利义务的,依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单位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乙方在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甲方管理范围投标。甲方可对乙方未履行其所列权利义务的事实在甲方管辖范围内予以通报,降低对乙方的信誉评级,并对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各项工程建设事项进行。同时,对乙方的违约责任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由乙方的主管部门对乙方的违约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乙方责任人员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按有关法律制裁。
3. 甲、乙双方有不履行各自上述义务,构成犯罪和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外,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违约责任的依据,按照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的裁决,由违约方的责任人按照裁决的经济数额,向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方给予一至二倍的违约经济赔偿,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追究
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书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
2.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
3.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
4.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的上级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执纪部门或仲裁机关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5.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 拾 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双方有义务将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对方。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日期止。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的适用本协议。
六、本协议是工程施工合同要约组成部分,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