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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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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危险货物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以下操作规程:

一、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危险货物的性质、包装、运输和装卸等方面的知识,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装卸危险货物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等防护装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装卸危险货物时,应先进行货物的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无损,防止货物泄漏、散落和污染环境。

四、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专门的装卸区域进行,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危险货物的装卸应使用专业装卸设备,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进行操作。

六、装卸危险货物时,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包装进行正确的操作,严禁乱扔、乱放、乱堆。

七、装卸危险货物时,应随时关注货物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八、装卸危险货物的人员应保持清醒状态,不得饮酒、吸烟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九、装卸危险货物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整洁,防止污染和事故的发生。

十、危险货物的装卸操作规程应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3.1、认真研究车辆相关知识,掌握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和常规维护、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各项安全设施齐备有效。

3.2、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自觉配合公司安全部门的工作,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3.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3.4、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3.5、在行车过程中,注意观察车辆的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车检查或报修,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6、在停车时,注意选择安全的停车地点,确保车辆不会滑动或滚动,避免造成人员和车辆损失。

3.7、在加油时,注意选择正规加油站,确保油品质量,避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3.8、在清洗车辆时,注意使用合适的清洗剂和工具,避免对车辆造成损伤,同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

3.1 日常维护是驾驶员操作的例行工作,包括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查。车辆日常维护分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个阶段操作,特别是对轮胎的使用进行逐一检查。

3.2 出车前,应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料、冷却液、制动液及液压等工作介质和轮胎气压等进行检查和补给,确保车前车辆油液充足、清洁和性能良好,轮胎气压符合要求。同时,对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部位和危险品应急、防护装置、发动机电火花隔离装置、灭火器材等进行检查和校紧,确保廉洁装置坚固可靠。

3.3 行车中,中途休息时要重点检查轮胎气压、表面磨损和轮胎花纹间有无镶嵌物并剔除;天气炎热时要检查车轮轮毂温度、危险品货物温度,若温度过高,应将车停放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降温;查看仪表盘灯光工作是否正常;带挂车的车辆还要检查挂车连接装置;检查危险品货物包装、固定是否完好。

3.4 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洁,保持车容和发动机外表整洁;对车辆进行检查,记录车辆行驶状况。如有故障,应详细记录车辆故障状况,为车辆维修提供资料。

3.5 轮胎使用必须保证无任何对人或路面造成损害的缺陷。严禁使用与其他轮胎不相配的轮胎,使用的轮胎气压不足、轮胎出现破裂或局部破裂而引起的结块与撕裂或凸出,以及轮胎的帘布层或帘布线的任何部分裸漏、裂开都不得上路使用。

4.1 车辆在道路同方向行驶时,左侧为快车道,右侧为慢车道。在快车道的车辆应当按照快车道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应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车道内的车辆超过前车时,可以借用快车道行驶。

4.2 在道路同方向画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车辆不得影响相关道内行驶的车辆正常行驶。

4.3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车辆不得超过以下最高行驶速度: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60公里。

4.4 车辆行驶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时: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转弯、窄路、窄桥时;掉头、转外、下坡时。

4.4.3 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情况,能见度低于50米时,应该停车等待天气好转。

4.4.4 如果机动车的牵引发生故障,应该停车等待维修。 4.5 在同一车道行驶的车辆,应该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紧急制动。以下情况不得超车:

4.5.1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或超车。 4.5.2 与对面来车有可能相遇的情况。

4.5.3 前车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抢险车。

危险货物押运操作规程:

在出车前:

1.押运员应该领取并熟悉当班作业单据,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

2.押运员应该协助驾驶员进行车辆例行保养。

3.押运员应该领取安全防护用品,并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4.押运员应该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是否符合规定。 5.押运员应该检查车辆和是否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在装载时:

1.押运员应该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押运员应该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 3.押运员应该检查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

4.押运员应该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装载货物。

5.押运员应该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

6.押运员应该监督装载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在运输途中监督、检查:

1.押运员应该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行驶。

2.押运员应该提醒驾驶员按规定时间或里程停车休息,协助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液氮的状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

3.押运员应该监督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 4.押运员遇险时应该立即拨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

在卸载时的监督、检查:

1.押运员应该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液氮用量。 2.押运员应该检视卸载作业区的安全情况,并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

3.押运员应该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卸货作业。 4.押运员应该检查卸载液氮的是否完好无损,装载液氮的是否符合液氮特性的要求。

5.押运员应该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作。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必须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以实施安全运行监控。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形势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进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要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信息,并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厂时间着车等监控。

1.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2.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归档内容

为了记录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及评审情况等信息,应当建立文字和电子档案,并且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车辆各级维护操作规程

为了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和机械事故发生,特制定车辆保养维护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包括日常维护、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三个方面。

1、日常维护

客运车辆每日进行一次,对车辆进行清洁、润滑、紧固。检查油标油位,防尘、防漏、防护装置,润滑部位和零部件的完整,保证油、电、气、水四路畅通无泄漏。

2、一级保养

客运车辆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停运强制保养,超长线路客运车辆每趟进行一次。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和检查,清洗规定的部位,通油路,更换油线、油毡,调整各部配合间隙,紧固各个部位。

3、二级保养

客运车辆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按车辆二级维护标准实施,主要对设备解体检查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局部恢复精度,润滑系统清洗,换油、电气系统检查修理。

车辆选型采购操作规程

为了选择性能先进、经济、适用、能源消耗及维修成本低,排放达标,绿色环保,操作安全可靠,乘坐舒适的车型,公司根据车辆使用性能和技术性能进行合理选型。选型的具体流程包括:

1、公司向主管生产经营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及论证报告,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上报主管生产经营部门,完善各项审批手续。

3、申请转报财务部,核实购车款项资金交付情况后签字。

4、申请转至安全部,安全部按照内部流程,签订合同、支付款项、购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接车、办理车辆入户手续、车辆等级复核及编排自编号、建立车辆档案。

5、向安全部提供办理营运手续的相关资料,待营运手续办理终结后,公司持完善手续到技术安全保卫部领取行车手续,开放车通知单。

6、相关人员将各类有价票据审批后转至财务部门。

车辆技术改造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车辆改装和改造的技术可靠、经济上合理,公司制定了车辆技术改造操作规程。规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车辆改装和改造必须事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符合技术可靠、经济上合理的原则。

二、运营车辆凡需改装或总成及零部件进行技术改造的,公司必经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并附改装、改造方案及

承改企业资质、当地车管所的批准书,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批,批准后方可改装、改造。

三、改装、改造后凭XXX的出厂合格证和车管部门的行车执照,经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道路机构技术审查合格后方可营运。

3、为确保安全,禁止混装危险货物和普通货物运输。承运危险货物时,必须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不得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货物品名、编号、数量、规格、包装、标志、收发货地点、时间、应急措施、运输要求和提供的单证都必须符合规定。运输时要遵循“安全、及时、准确、经济”的原则,根据货源情况和货物的轻重缓急以及目的地合理调配车辆和安排运营路线。

4、当驾押人员、车辆状况和货物信息准备就绪后,应开具《派车单》,由驾驶员和押运员按照《派车单》的要求到厂家装货。

5、在填写货运路单时,要认真填写发车时间、货物名称、线路、卸货地点、驾驶员和押运员等信息,不得漏填。

6、在车辆运行中,要通过GPS监控危货运输情况,并及时了解普货车辆的运行状况。如果车辆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事故,要及时上报车管人员或领导,以便派人及时抢修和处理,降低损失。当道路发生路阻或气象变化时,要向驾驶员了解情况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反馈,不可盲目派车,当查明危及行车安全或接到上级指派命令时才可派车参与运行。

7、当任务完成后,要督促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厢清洁干燥,发现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报修,使车辆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同时,要收回路单和有关运输票证,并登记车辆安全运行的有关数据参数及其它事项,整理综合以备查。协助站场管理员督促车辆停靠在规定的车位,保证畅通发车。

8、办理交接手续时,要交代注意事项,做好交接工作。

驾驶员安全告诫操作规程:

为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引导驾驶员遵章守纪,帮助驾驶员了解车况、路况、气候及安全行车常识,正确处置突发问题,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责任安全员要对驾驶员出车前进行询问和告诫,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2、询问驾驶员是否身体不适、是否保证充足的睡眠、是否有饮酒问题、是否有思想包袱等问题,确保驾驶员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身心素质,切实做好行车前的充分准备工作。

3、告知驾驶员车况、路况、天气等情况,冰雪雨雾天气或路况不好要减速慢行,正确操作,要按公告的要求就地停车,不准冒险行驶;夏季行车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集中谨慎驾驶车辆。

12、各部门应提供规范使用劳保用品的指导,发布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并检查员工的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公司的劳动人事部、安保部和生产部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13、对于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导致的事故事件,应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危险品槽车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在打开人孔之前,应分层检查罐底残留物的质量,确定存储物排除和处理方案。

2、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将性质相抵触或易污染的危险货物同车运输。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不得混装,危险货物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

3、对于清洗和消毒的车辆,应根据原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彻底清扫车辆周围的残留物,并使用水(一定压力的水)、酸、碱溶液或其他药剂以及高压空气、水蒸汽进行洗刷和消毒。具体方法请参见表格。

4、进入罐内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手套和防毒面具。此外,他们还应携带信号绳和保险带,并由罐外

专人监护。进入罐内的时间不应过长,一般为15至20分钟,应轮班作业。现场应有医护人员值班。

5、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

6、经过洗刷和消毒的车辆应该达到水清无异味、无污染痕迹的标准。

7、检查方法包括用眼观察和鼻嗅。对于受放射性货物污染的车辆,应在洗刷后使用仪器测量。

8、洗刷和消毒后,应记录车辆的品名、洗刷消毒方法和日期。

9、企业应备有一定的设备和材料,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责任制度。

10、洗刷和消毒作业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并对洗刷消毒后的污水进行妥善处理。

11、在运输途中需要对车辆进行洗刷消毒时,收货单位或货主单位应提供水源、污水处理等方便。

罐清洗作业防火安全措施

在清洗罐体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高度警惕,时刻留意身边的异常情况,以防止火灾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在进行罐体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的上风向处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安排现场消防值班人员做好灭火准备。清罐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服装,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和化纤抹布等。气体检测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和鞋子。清洗残留污水应使用扫帚或木制工具,严禁使用铁器和钢制工具。

2、在清洗后进行焊接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在进行动火前,必须测量罐内气体浓度,浓度应低于该油品爆炸下限的50%。必须严格遵守动火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并落实监督制度和责任人,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在清洗罐体时,应及时处理废物,如油垢和残渣,运出罐区,然后进行垃圾掩埋或在监控条件下烧毁。同时,清洗罐体排出的污水不应该随意排进下水管道,而应该排至隔油池或设有污油回收设施的专门下水道内。

4)在清除罐体的可燃物时,必须预先将罐内污垢和油蒸汽彻底清理干净,对罐内其他附件部位的污垢也要清理干净。同时,应清除罐壁和底板处的锈皮,以防止积存此处的可燃物质在修焊作业时发生火灾。

5)为保证安全,清洗罐体时必须进行安全操作,不得违规清洗。为此,必须临时安装进水管道。

6)在清洗罐体时,必须严格执行罐体清洗规定,准备好必用的专用检查工具和清罐器材,包括充分的消防器材。清洗作业应按操作技术规定和安全要求清洗。作业期间,现场应有专职人员做消防值班,并随时做好灭火扑救准备。

油罐车

第1条油罐车需要清洗的情况包括:油罐车清洗周期一般为三至五年;油罐车改储另一类油品时需要进行清洗;油罐车发生渗漏或有其他损坏需要进行倒空检查或动火修理的情况。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石油库油罐车的清洗工作。加油站及其他石油经营单位也可参照执行。

第3条在进行油罐车清洗前,必须充分做好油罐车安全措施及物资、工具、器材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第4条清罐作业部门应根据作业现场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清罐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5条清罐指挥人员在清罐作业期间必须亲临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第6条清罐的方案及安全措施经讨论后,由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7条在清罐作业之前,应根据分工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和有关操作技术的岗前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凡有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车人孔外均须设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

第9条安全(监护)员应加强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10条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监护)员应做好交的现场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及其工具器材等工作。

第11条作业场所应确定安全距离,设置安全界标或栅栏,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或栅栏进行监护。

第12条为确保安全,进罐作业必须实施入罐作业票制度。 第13条为了防止清罐作业人员中毒,当油气浓度为该油品爆炸下限的4-40%时,进入油罐车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二、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的爆炸下限的1%但低于4%时,作业人员可以在不佩戴呼吸器具的情况下短时间进罐作业。但是,每次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同时每个工作日最多重复工作四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小时。在此浓度下,也可以使用类似过滤式的呼吸器具(如滤毒式防毒面具),但其气体空间的含氧量不应低于18%。

三、当油气浓度低于该油品的爆炸下限的1%时,作业人员可以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作业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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