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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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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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 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 下属的 位于 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 )第 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和在建厂房 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第二条 产权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的 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 层、地下 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老厂房(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在建厂房( 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 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 平方米(增至共 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 )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号。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承担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全部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 万元)。
2.房地产产权买卖的相关税、费等按的现行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房地产评估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无具体规定的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厂房交付前的水、电、煤气、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厂房交付乙方后则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确认的产权转让总价,以第一条中所述的建筑总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产权登记证有差异,则以产权登记证上的实际有效面积为准。(实际有效建筑面积应该除去已经拆除的房子)
产权过户后登记的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发生差异(不包括新厂房),差异部分应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找补。(新、老厂房,办公楼,附属建设等,按各自在转让总价中所占比例计算找补金额)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将转让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
帐号:
1.首期付款:自本协议生效起的(改成二)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万元)。
2.二期付款:在建厂房建到五层封顶时,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万元)。
3.三期付款:在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原则,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交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交易手续。在交易中心出具房地产买卖受理单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4.四期付款:在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过户后新的房地产证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5.最终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十个月内,乙方支付最后一笔款,即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移交全部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
第六条 产权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在建厂房的有关项目资料复印件,双方另行签订在建项目的交接协议书。
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相关的全套资料。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全部的所有房产。
第七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A、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天以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按总转让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项指依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项的差额。
B、甲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房产或相关手续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天,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产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的款项,并按协议总转让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经乙方同意,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 其他责任
1.甲方保证转让的上海×厂房地产权利没有纠纷,转让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受让上述房地产而支付的资金为乙方正当合法所有,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利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地产转让款和厂房建设款。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如与房屋买卖合同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包括:所转让的 厂区平面图、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企业结构代码证。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及附件共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
房产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现就与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部分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号为__________)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受让的房地产占地面积共计__________亩,四至见附图。
二、因依据甲方现有房地产状况无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故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出资建设厂房。
三、甲、乙双方承诺:一但完成开发投资总额(以工程造价部门的预算额为准)的__________%,双方立即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在该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转让的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四、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合同:
1、若甲方违约,除向乙方返还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违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完后__________日内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房地产转让款,余款__________万元在以后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中再行约定。
六、为担保上述款项及有可能因违约而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违约金及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甲方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双方在签定抵押合同后至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合同是不可撤消的合同,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仍有效。
七、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八、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各方均有权提交房地产所在地的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在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附1、土地四至图(略)
2、抵押合同(略)
甲方 乙方
合同签定地:
合同签定时间: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及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在西安市米________________集资房(以下简称该房屋)中的选房资格和购房权利无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选择和购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二、该房屋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西安市________________集资房。房屋户型、面积大小的选购均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全权代理,甲方无条件给予认同。
三、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房屋,并按该房屋的购房程序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四、以后该房屋的购房款和税费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实为乙方,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全部收据、、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给乙方保管。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甲方应在接到有关该房屋购房款和税费的交纳通知后二日内,将交纳的时间、金额与地点等事项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交纳,若因甲方的疏忽而未能及时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产证,应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当日内将该证交给乙方保管,并在国家有关规定的该房屋能交易的第一时间内无条件地、积极地协助乙方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
七、除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甲方应本着诚实、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过户手续,如因甲方不协助或迟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及过户手续,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应全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纳的购房款和税费,并一次性按乙方已付购房款和税费总和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给乙方付清违约金后,该房屋的相应的收据、、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可和甲方协商,由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的购房款和税费。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过户为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后止。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务:____国籍: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性别:_____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职务:_____ 国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市______地段(地块编号:______)拥有房地产,名称:______数量:_____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 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其他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m2
物业部分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币,单价______元/m2,总金额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 土地使用年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原《条例》公布前行政划拨的用地和历史用地,必须履行特区有关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从_____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 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 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第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
转让方:____________(盖章) 受让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文书要点
房地产转让合同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合同。
签订、使用房地产转让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的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三,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审批。有批准权的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五,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格式一房地产抵押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
说 明
(1)下列房地产或权益可以设定抵押:
①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及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③依法生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④在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2)抵押物价值以市房产管理局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3)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4)本合同以中文书写。若用两种以上文字书写的,应以中文为准。
抵押人(下称甲方):
法人营业执照或批文:
法定代表人:
国籍:
法定地址:
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电话:
受押人(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浏河镇紫薇园三期内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
四、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___个单元座落在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
合计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
售价为_________元整(原楼价为_________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音乐会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_________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或_________人民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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