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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服务合同模板集锦(5篇)

来源:刀刀网

关于法律服务合同模板集锦

  某某某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某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事项为: 纠纷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 )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

  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

  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 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应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乙 方:某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风险告知书

  致委托人:

  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我们”)在与您/您单位(以下称“委托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之时,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提高对律师服务的认识,根据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您递交此诉讼风险告知书。

  我们已经详细解释了风险告知书中的相关内容,委托人已充分了解风险告知书内容,愿意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并愿承担下列风险:

  一、诉讼/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仲裁请求不完全、不恰当,可能会导致未请求的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或因不恰当请求而让您的全部或部分请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后果。我们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根据案情会代为提出权利主张,故前述资料以及事实务必真实可靠。

  我们不接受虚假的资料和事实,也不会因委托人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虚假的资料和事实,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

  律师对某一行为、事实、法律关系性质的个人判断并非对案件结果的保证或承诺,同时该个人判断并不一定为、仲裁或其他有权机构支持或完全支持。律师不能保证相关部门一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此可能导致会见不能或调查取证不能的不利结果。此外,律师办案的进程可能受到侦查、检察、审判、仲裁等机构及相关当事方的制约。

  二、费用的风险

  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告、勘验、鉴定、邮寄、复印等,均需向相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费用不缴、迟缴,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您所缴纳的律师费,均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或是我们与您协商确定,无论案件结果如何,已缴纳律师费不予退还。

  三、证据的风险

  您的任何权利主张,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据证实;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您可能面临主张得不到支持甚至败诉的后果。您的所有证据,均应在/仲裁机关出具的《举证通知书》规定时间和要求内出具。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您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不被认定的风险。

  您所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原始的,一般情况下复印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提供证人证言的,一般情况下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否则可能会导致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后果。

  我们可以根据您的要求,申请或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但是否受理以及相关单位调查的结果,我们不做任何保证。

  四、判决结果的风险

  我们承诺会尽心尽责地履行代理人职责,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基于律师法的规定及众多不确定的其他因素,我们不能承诺或保证案件结果。

  五、执行的风险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可能需要公告送达,可能会使案件审理时间拖长,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后果;同样,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无足够执行的财产,也将导致无财产执行或不足执行的风险。

  六、律师拒绝服务的风险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职责,不得无故拒绝代理或辩护。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四)其他合法的缘由。

  最后,律师事务所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依法尽心尽责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并保守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承办律师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项,委托人已完全了解风险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全部内容。

  委托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自然人民事委托代理人适用)

  委托人: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律师 电话:

  工作单位:

  所在地址:

  现委托 律师在我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为以下第( )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除了一般代理外,还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申请执行,代为领取执行款项。

  委托人:

  年 月 日

  出 庭 函

  人民:

  贵院受理的 纠纷

  一案, 委托本所 律师

  作为其代理人。

  特此函告

  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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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事宜,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从事以下事宜: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及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律师做出的风险提示和法律意见,进行地判断及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联系和送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邮寄地址、联系电话不真实、填写错误或者未及时通知,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法律服务费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调查费、翻译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第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的过错提出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按合同约定将代理费款项支付给乙方时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另行协议。

  (签字页)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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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为甲方提供 专项法律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 ;

  (2) ;

  (3)甲方需要委托其它法律服务事项时,应当另行以书面形式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 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 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合同范本《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第五条 律师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标准结算律师费用(选择项):

  1. 计时收费 □

  乙方律师每人每一标准工作小时计收人民币 元。

  乙方律师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填报完成工作内容、计费时数和付费金额,甲方确认后,应当在次月五日前将律师费汇寄乙方账户,甲方对《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

  2. 计件收费 □

  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

  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 分期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前支付第一笔律师费计 元;于 时,支付第二笔律师费计 元;于 时,支付第三笔律师费计 元。

  3. 风险代理 □

  律师费分为基本律师费和资励律师费。

  基本费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乙方。

  奖励律师费为 的 %(基本律师费计算其中或者不计算其中),应于 之日起 日内支付乙方。

  4. 关于费用的`其他约定

  委托事项行政机关与其他中介组织收取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不予垫付。

  乙方律师经甲方同意的外地出差所发生的交通、通讯、食宿等费用由甲方凭票据实报实销。本地交通、通讯费用包含在甲方所付律师费中。

  第六条 收款银行

  甲方支付的律师费用在乙方没有其他书面指令的情况下,应当汇入乙方下述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单位:

  帐号:

  乙方收到后,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

  第七条 工作联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分别为: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负责转达各方对对方的请示或者要求,转交各种通知、文件和资料,办理各项事务性工作,各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第 合同变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 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 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 甲方逾期 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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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_________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 服务人员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_____: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_____。

  方案二:基本_____+浮动_____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_____?万元;

  ②浮动_____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_____: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_____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之日起的?天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之日起的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之日起的?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万元。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 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_____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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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

  甲方为完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制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为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的基本内容

  1.1 根据甲方与 公司的约定,甲方将为公司的改制重组提供改制重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程咨询等服务内容。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2.1 本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务事项有以下内容:

  2.

  1.1参与关于本项目的有关会议。

  2.

  1.2根据本项目的进程适时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单位或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

  2.

  1.3为甲方参与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

  1.4 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3.1 经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律师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换委派的律师,应当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换乙方律师的要求,乙方应尽量予以满足。

  3.3 乙方律师的工作地点主要在市。

  四、工作进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应当以确保甲方完成本项目总体时间安排为前提。

  4.2 工作时间确定后,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精神确保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工作时间得以顺延。

  4.3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事项之日止。

  五、律师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与相关费用

  5.1 根据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酬金为元。如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少于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则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为公司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报酬与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务费包含了乙方律师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市内交通、通讯、文件制作、资料查询等费用,但如需乙方律师在市外工作,则甲方应据实支付乙方律师的交通、食宿费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本项目结束、甲方收到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任何单位支付的报酬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第

  5.2条的约定将剩余律师酬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对参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企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师的行为、语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损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烦和尴尬,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 未经对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

  7.1项之情形,则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则仍应当支付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本项目无法实现,则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8.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本项目无法实现,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律师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师的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10.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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