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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产品采购简单合同(4篇)

来源:刀刀网

家具产品采购简单合同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

  价格(元/t)

  数量(t)

  交货时间

  1、锁定价格及供货时间:

  2、上述数量和交货时间为计划数量、时间,具体以工地通知的实际验收数量为准。总金额以甲方实际签收的供货数量计算。

  3、以上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运费、装卸费、税金等。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验收标准:

  1、产品质量符合gb175-20__等国家规定标准。

  2、乙方在供货之前,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所生产产品材质证明书,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及出厂合格证,乙方及时提供三天及二十八天质量检验报告单,产品应符合环保要求。

  第三条 交货地点、运输及费用、计量:

  1、 乙方将散装水泥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及其费用:乙方负责水泥的运输(散装水泥用散装专用罐车运输),运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中。

  3、计量:散装水泥供货时,乙方在月底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次月供货量(需加盖单位公章),结算时双方对实际供货数量进行核对并作为结算依据,现场不定时对所供水泥进行过磅抽查,磅差不得超过%。如超过标准,本月所供水泥量均按偏差数加以扣除。(如出现堵罐或卸不下及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数据不符,双方同意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水泥货款,而不在双方约定的磅差%范围之列)。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1、双方约定每月日为结算日(或约定多少吨办理一次结算),结算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后款汇入乙方账户,当月货款的支付前提为甲方已从业主方获得工程进度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水泥,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第三方水泥。

  2乙方责任:

  2.1合同期间,乙方应按甲方实际需求量及时供货。若有不可抗力情况,应提前3天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调整;若因乙方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2双方如对水泥质量发生异议时,应该由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水泥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损失),如水泥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3、如甲方逾期未付清货款时,视甲方违约,欠款总额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争议以解决方式: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时,应向甲方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期限:

  至甲方项目工程结束,双方结算完毕货款两讫,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因法定事由单方解除合同。

  第 其他约定事项:

  1、供应通知方式:甲方需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传真(盖公章)通知乙方供货。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它:

  附:本合同附件:

  1、甲方指定《用料计划》填报人及收货人的委托书

  2、《工地收货单》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家具产品采购简单合同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__年6月1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破碎铝矾土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三、货物名称:破碎铝矾土矿石(以下简称矿石)矿石产地: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的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矿石堆场

  四、矿石质量要求与供矿数量

  1、矿石粒度:矿石粒度小于25的比例为90%以上,矿石粒度在25至30的比例不得超过10%。

  2、矿石质量:甲方要求供应的矿石23含量≥55%,综合(以下简称

  )≥57,含硫量≤05%,

  3、供矿时间: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

  4、供矿量:本合同每月的供矿量为40000吨以上(以扣除水份后的净重为准)。

  五、矿石购销单位:

  1、矿石以57为基准价,单价为280元吨,每增减01,单价增减1元吨,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加不限,但减少不得低于57。

  当矿石≥4时,按月结算,按月加权。

  当矿石加权平均≥57时,需方可按上述条款支付货款;当矿石加权平均≥54时,需方暂预付货款的70%。

  由于矿石卸车难以区分,供方认可卸车后矿石不能退货的现实,并承诺所供矿石不合格时不索要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矿石运费等费用),需方也不追究不合格矿石对生产造成的损失(如查获弄虚作假或作弊的除外)。

  2、以上单价为合格矿石在双方认可的交货地点的交货价格(含运费、装车费、计量费、乡镇出境协调费;不含资源税、)

  3、因对矿山治理、公路交通运输的整治、人力不可抗拒的外围因素等影响供矿,只能以合同期内的实际供矿净重进行结算。

  六、对不合格矿石处理办法:

  1、甲方供应的矿石粒度达不到乙方的要求,乙方按以下条款对甲方进行处理:

  (1)甲方所供矿石粒度在25至30的比例超过10%,超过部分按8元吨进行扣款。

  (2)甲方所供矿石粒度大于30的超过规定指标(小于20吨车超过30粒,大于20吨车超过50粒),按8元吨进行扣款。

  (3)甲方所供矿石粒度在100的矿石,甲方必须自行检出,否则按100元块进行扣款。

  (4)矿石中混入橡胶、煤硝、沙石等杂物,按200元车进行扣款。

  (5)矿石单批次(以5车为一个批次)附水超过8%,除扣除水份外,按矿石净重扣罚5元吨(合同期内供矿量的综合≥7后,水份超标按实际测得水分扣除,最小按3%扣除,不予处罚)。

  2、矿石理化指标不合格的处理办法:

  (1)单组样的化验结果:<4或23<52%,不结算,不参与加权平均,不退货,不付运费,不支付货款及任何费用。

  (2)23的化验结果:23含量按合同期内进行加权平均,当23含量加权到≥55%时,为合格矿石,可以结算。

  当23含量加权到52%≤23<55%时,23含量以55%为基准,每低1%,矿石单价降低3元吨。

  23含量按合同期内进行加权平均,当23含量加权到<52%时,不结算,不参与加权平均,

  不退货,不付运费,不支付货款及任何费用。

  3、矿石含硫量如超标,按以下处理(以单组样化验为处理点):如含硫量大于05%(不含等于),乙方对这组矿石按30元吨进行扣款,但这组矿石如果≥7、23≥55%时,其中、23指标只要一项达到前述

  要求,就可以进行参与加权平均。

  4、甲方供矿过程中,不得在运输车辆中采用夹心的方式组织铝土著人矿运到乙方堆场,否则当质检部门在同一车上抽查两种颜色以上的矿石时,如前后或内外差值低于20时,以低值结算,如前后或内外差值相差20以上时,乙方有权对该车矿石作罚没处理,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七、矿石的计量、取样及化验:

  1、计重:矿石重量以双方认可的开曼铝业公司原料磅房出具的磅单为准。

  2、取样及破样:双方委托开曼铝业公司对甲方供应的矿石每车取样,3车组成一个综合样,破碎缩分后形成化验样品。

  质检3车取样后,由甲方对这3车样进行上锁封存,每天由质检站组织甲方统一开锁破样,每天开锁破样的时间为:13:00---14:00,17:00---18:00,21:00---2130,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开锁,导致样品不能及时破碎,化验结果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3、样品封存:甲乙双方共同对缩分好的样品进行(用于成分分析)封存,甲方可以当场取走一份留样,如甲方代表在封存副样时不在现场,视作甲方自愿放弃,乙方取样人员有权继续封存副样,作为复检依据,并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4、检验:以开曼铝业公司的化验结果为准。

  5、复检:如甲方对开曼铝业公司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化验结果出来后10日内提出复检(超过10日未提出复检视为甲方认可化验结果)。

  双方人员共同确认检验批次副样作为检验样,统一检验方法,在双方人员的监督下在原开曼铝业公司化验室做复检,其化验一次有效。

  八、结算方式;

  1、重量结算:开曼铝业公司开具矿石磅单中的过磅重量,扣除水份(指附着水)为结算重量。

  2、结算批次:甲方所供矿石按朋为一个结算批次。

  3、结算方式:乙方为保证甲方资金正常流转,甲方所供矿石每20__砘可作为一个预付批次,当矿石加权平均≥54时暂预付货款的70%;当矿石加权平均≥57时且化验结果已出则预付货款的90%;剩余货款,甲方待达到结算批次后向乙方进行结算(如甲方提供、资源税税票,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确认后款项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款擅自变更,必须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否则履约方有权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按上月(初始月按当月)总交易额的20%的违约金赔偿给履约方。

  十、其他

  1、本合同双方均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而且都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其它各方注意合同中所有免除其义务或对方权利的条款,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其他各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2、如果需方价格、质量要求、取样、结算方式等有所调整,本合同自调整之日起按新的调整要求执行。

  3、本合同有效期: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盖章后生效。

家具产品采购简单合同

  供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需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用途:_________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_________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_________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_________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_________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_________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_________元十

  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_________十

  二、违约责任:_________十

  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十

  四、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

  五、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家具产品采购简单合同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的结果(招标编号:__________)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就以下产品和条款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及项目

  编号

  产品名称

  品牌/产地

  配置或参数

  数量

  单价

  金额

  产品金额合计

  (大写) (小写)

  其他部分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说明

  金额

  安装费

  调试费

  其他

  合计

  (大写) (小写)

  合同总金额

  (大写) (小写)

  二、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

  1、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将上述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验收前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保险、入关事宜、安装调试等)、风险(包括损坏、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___种付款方式:

  a、上述货物到货并经甲方清点无误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的到预付款,共计:____人民币元整(大写);

  上述货物经安装调试正常,完全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

  b、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____%(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____个月。

  甲方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后十个工作日内,须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的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

  上述货物经安装调试正常,完全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退还乙方该银行保函的原件用以解冻银行资金。

  3、乙方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四、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产品。国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原厂标准及有关的国际标准。

  五、产品验收:

  1、乙方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试运行测试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的验收。

  2、乙方完成产品交付,在自验、试运行正常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经一个月试运行无异常,应在乙方出具的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确认。

  3、验收时甲乙双方应于现场依据本合同规定的验收依据共同对商品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证。

  六、验收的特殊要求

  1、特殊标准:(需与用户协商确定,如无特殊要求可填“无”)

  2、计量要求:(需与用户协商确定,如无特殊要求可填“无”)

  七、验收依据

  验收依照如下的文件、标准和要求进行:

  1、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地、数量等款项和相关的配置情况文件(附件1),以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要求文件。

  2、生产厂的出厂标准。

  3、本合同规定的验收的特殊要求。

  八、保修和服务保障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厂商产品,并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包修,质保期为____个月,从甲方对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签字确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2、乙方对其所供产品应能提供质保期外的原厂商技术服务支持,负责维护维修。

  3、乙方对其所供产品负责安装调试并保证能正常运行使用,应对需方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4、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的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须随产品向需方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资料。如所供说明书和资料是外文的,供方应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译成中文文件。

  九、违约责任

  1、货到并试运行一个月后,甲方应及时对产品开展验收,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验收应向乙方说明情况,与乙方友好协商适当顺延。

  2、甲方应按期如数支付货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支付应与乙方友好协商延期支付,但须得到乙方的同意。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产品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收回全部产品并向甲方索赔

  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产地、质量、性能指标、配置与本合同及所附附件不符或安装调试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或拒绝在验收/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的的解决,原则上须在贰个月内给予解决,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决的应及时与甲方友好协商并须得到甲方的认同。

  4、乙方对所供产品存在的问题不能如期解决,应给予换货或退货。因此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应给予补偿。

  5、乙方过期或不能交付(过期达60天即视为不能交付)本合同所订产品的,乙方须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为,过期:每过一天乙方偿付甲方该项合同价款的0.5%,但累计偿付金额按惯例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经双方协商不能交付的,供货方除偿付过期违约金外,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例解决。

  6、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正常使用。乙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使用所需的条件和环境要求等事项须事前向甲方说明。因未说明而造成本合同的产品不能安装调试、正常使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保证该设备配套的完整,货到既能正常安装调试使用,如发生因缺少附备件或因配套不完整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须负全部责任,应完全给予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供方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

  1、出现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由深圳市仲裁机构协调解决,协调解决未果,依法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补充。

  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

  (包括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正式签署时须加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甲方:

  签署时间:

  乙方: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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