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分租式厂房的管理制度或办法”。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为了规范全镇(区)的厂房租赁市场,提升厂房的使用效率,促进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了这一系列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高新区及长安镇工业园区内所有存在厂房租赁行为的企业。
厂房租赁的基本条件包括:厂房需通过竣工验收,确保是合法建筑,且符合当地的规划、消防及安全生产标准。此外,厂房必须符合合法产权的要求,没有经济纠纷。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厂房才能进行出租。
项目入驻企业需满足的条件更为严格。企业必须符合高新区和长安镇工业园区的产业导向,遵守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的规定。制造业企业需承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投产后每亩土地的销售金额需达到3000元。仓储物流企业则需承诺运营后每亩土地的税收达到120元。
承租企业还需在本镇(区)内依法办理工商、环保、税务、劳动、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确保所有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功能和用途,禁止二次出租。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避免出现“三合一”现象,即生产、住宿、餐饮在同一场所,这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企业入驻的程序也十分严格。企业需提交租赁厂房入驻申请表和承诺书,同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业主的房产证及土地证等资料。经济发展办将牵头审查项目,必要时还会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在日常管理中,长安镇(高新区)将成立专门的管理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租赁企业需服从该小组的管理,依法经营,并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未按新规定办理入驻手续的企业将面临严重后果。对于未按时办理补办手续的企业,相关部门将暂停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依法处理或取缔。对于违规出租厂房的企业,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间由经济发展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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