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广东清远机关事业单位原固定工是指”。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广东清远机关事业单位原固定工是指1986年9月30日以前,在国家计划指标内由劳动(人事)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以及1986年9月30日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具体解释如下:
时间节点:这一定义的关键时间点是1986年9月30日。在此之前,按照特定条件被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人员,被视为原固定工。
分配方式:这些人员是在国家计划指标内,由劳动(人事)部门正式分配的。这意味着他们的就业是受到国家计划的,与后来的市场化就业方式有所不同。
单位性质:他们被分配到的是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这些单位通常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稳定性,与私营、个体等经济形式有所区别。
军人转岗:此外,1986年9月30日以前入伍的军人,在复员、转业、退伍后,如果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也被视为原固定工。这体现了国家对军人的优待和安置。
总结:
广东清远机关事业单位原固定工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和身份特征的群体,他们的就业方式、单位性质以及军人转岗的特殊情况,都构成了这一群体的独特之处。了解这些背景信息,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群体的历史地位和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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