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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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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1:

南京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核心规则如下:

一、学分认定依据与补充规定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依据《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南工教〔2016〕238号)制定补充规定,明确学分认定标准以附件形式呈现,成果需为学生在本校本科学习期间取得。若补充规定与学校原办法冲突,优先执行学校创新学分管理办法;未明确的事项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毕业要求与学分构成

根据学生讨论信息,南京工程学院毕业要求中,创新创业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需满足以下条件:

总创新学分需达10分,其中包含公共跨专业选修课(公跨选)4分,剩余6分需通过个人申报或学校自动录入的活动完成。可认定6分的活动类型包括:

学科竞赛与成果展示:如院级比赛(院赛)、创新创业展览(创新展)等;

语言与技能证书:英语六级、计算机三级考试;

职业资格认证:职业技能证书(如电工证、CAD工程师认证等)。

三、学分申报与审核流程成果时效性:所有用于认定的成果须为本科在读期间取得,毕业前需完成申报。申报方式:

个人申报:学生需提交成果证明(如证书、竞赛获奖文件)至学院审核;

学校自动录入:部分活动(如通过的公跨选课程)由系统直接记录学分。

审核优先级:学院补充规定与学校办法冲突时,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裁定。四、注意事项避免重复认定:同一成果不可重复用于不同学分项目;及时关注通知:学院可能根据教学安排调整认定标准,需留意最新公告;材料真实性:伪造或篡改成果证明将取消学分并受纪律处分。

学生应结合自身情况规划活动参与,优先选择可同时满足多项学分要求的项目(如竞赛+技能证书),以提高效率。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教务办公室或查阅附件中的详细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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