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等基本材料以及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置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带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一张一寸照、去杭州区派出所办理。如果是没有房只是租房的,带上租房合同和身份证,还有一寸照就可以了。将资料提交后,大概5-15个工作日,居住证就可以拿到了。如果是需要办理加急居住证,方法有:第一,可以通过单位进行办理,像这种办理加急居住证的方法对于个人来说,也是非常简单的。相关的人员只要工作的单位的人事部门,然后再交上自己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2张1寸的照片,也可以等待单位给申请办理好,申请人自己去拿就可以了。第二,就是个人办理。这个也是比较麻烦的,申请人必须要和所租房的房东进行联系,然后再让协助办理工作。房东只需要去当地的居委会还有警察局进行备案,等到经过居委会的同意还有片警签字以后,就可以让房东拿着申请人的身份证以及2张一寸的照片,还有当地的居委会的介绍信、片警的签字等材料,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要是相关的办理人少的话,那么立等就可以取了。通常来说,居住证的有效期就是一年。杭州居住证网上办理如下:1、登陆平台后,选择“居住证预约受理”功能,填写申请人个人基本信息,上传居住证申领相关证明材料,之后根据个人安排预约办证时间。2、根据杭州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工作流程,通过平台申报后,公安机关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3、对符合条件初审通过的,系统会自动短信提醒,申请人可以在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派出所优先办理。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居住证的办理流程:申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至在沈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同时,经查验手续合格的,现场予以办理。2、如果《居住证》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证》签发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1种观点: 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三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三、除《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流动人口拟在本市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委托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委托、代办申报居住登记的,须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关于印发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四、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以公安机关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的居住登记信息为准。
第2种观点: 萧山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在本市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年以上的,可以申领《萧山居住证》;2、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萧山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3种观点: 一、杭州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1、杭州居住证办理需要以下条件:(1)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收入,并持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2)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并可以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3)外来人口在居住地在居住地连续就读的;(4)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缴纳社保,纳税满一年以上的。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二、居住证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第1种观点: 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三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三、除《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流动人口拟在本市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委托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委托、代办申报居住登记的,须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关于印发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四、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以公安机关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的居住登记信息为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刚来杭州办暂住证应前往派出所预约,领取预约回执流动人口可前往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预约办证。届时,流动人口必须在居住证办理窗口领取《居住证预约登记卡》,并填写姓名、性别、暂住地址、联系方式四项基本信息。据介绍,这种《居住证预约登记卡》为公安部门自行设计,卡的中间加盖派出所行政章,一式两联,一联存根,一联预约,上面按顺序印有编号。在流动人口填写完信息后,应领取预约回执联。核实信息,通知正式办证此后,民警将对流动人员登记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民警将通过电话通知等,告知办证人带齐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等证件前往派出所正式办证。受理办证,领取受理回执正式受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申请后,只要群众带齐办证所需证件资料,并填写《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便可领取《受理回执》。10个工作日后正式领证正式受理10日后,流动人口可凭回执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受理派出所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3种观点: 杭州父母居住证的办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2、在市区有稳定的职业,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3、持有有效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4、在市区有固定住所,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1、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等;2、到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进行申请;3、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4、等待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发放居住证。综上所述:在杭州,如果需要为父母办理居住证,可以前往父母所在的社区警务室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以及居住地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明等),并填写相应的居住证申请表格。在申请过程中,需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且符合当地的居住证办理规定。同时,需要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工本费。如果父母的情况符合当地的居住证办理条件,社区警务室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会进行核实并录入相关信息,完成居住证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委托社区服务机构现场采集人像信息,提交居住证申领表、证明材料,并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第1种观点: 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等基本材料以及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置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带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一张一寸照、去杭州区派出所办理。如果是没有房只是租房的,带上租房合同和身份证,还有一寸照就可以了。将资料提交后,大概5-15个工作日,居住证就可以拿到了。如果是需要办理加急居住证,方法有:第一,可以通过单位进行办理,像这种办理加急居住证的方法对于个人来说,也是非常简单的。相关的人员只要工作的单位的人事部门,然后再交上自己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2张1寸的照片,也可以等待单位给申请办理好,申请人自己去拿就可以了。第二,就是个人办理。这个也是比较麻烦的,申请人必须要和所租房的房东进行联系,然后再让协助办理工作。房东只需要去当地的居委会还有警察局进行备案,等到经过居委会的同意还有片警签字以后,就可以让房东拿着申请人的身份证以及2张一寸的照片,还有当地的居委会的介绍信、片警的签字等材料,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要是相关的办理人少的话,那么立等就可以取了。通常来说,居住证的有效期就是一年。杭州居住证网上办理如下:1、登陆平台后,选择“居住证预约受理”功能,填写申请人个人基本信息,上传居住证申领相关证明材料,之后根据个人安排预约办证时间。2、根据杭州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工作流程,通过平台申报后,公安机关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3、对符合条件初审通过的,系统会自动短信提醒,申请人可以在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派出所优先办理。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暂住证,又可成为“居住证”。暂住证的办理流程为:1、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人的相关资料,例如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或者租房协议、房产证明的复印件等资料;2、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由相关人员带领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如果是暂住在居民家中的,则由其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即可;如果是暂住在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厂的,则通常需要所在单位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然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如果是暂住在出租房的,则需要由房东携带租赁合同,带领申请人至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等基本材料以及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置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